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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和《云浮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租赁补贴管理实施办法》(云府〔2013〕66号)文件精神,“保障房的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由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保障房的租金价格应当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和住房保障水平适时进行调整”,“公租房的租金价格应当根据当地和住房保障水平适时进行调整,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结合云浮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云浮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9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邮寄至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云浮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活区F栋1层云浮新区公共建设局,邮政编码:527324,电话:8288112。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fxqgjj@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云浮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云浮新区公共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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