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新区管理委员会(挂云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牌子)(以下简称云浮新区管委会),为云浮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与云浮新区党工委合署办公。云浮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云浮新区(云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实行统一领导。
云浮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发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及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云浮新区核心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制定云浮新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经济产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以及专题调查研究工作,统筹制定促进经济、产业、科技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负责招商引资、经济贸易、投资促进等工作。
四、负责科技创新工作,以及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
五、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和服务云浮新区企业。
六、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管理 工作。
七、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等综合管理工作。
八、负责行使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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