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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来源:本网 日期:2020-02-02 22:29:26)     分享到: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 

《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云安自然资报〔2020〕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019-445303-77-02-00110)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对实现废弃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保护当地的自然生态资源具有重要意义。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原则同意核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二、项目拟用地总面积2.8022公顷,其中农用地1.9963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805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不涉及围填海,不占用基本农田。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切实加强对此项目的用地核查工作,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我局报告情况。对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后没有及时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五、请你们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文件有效期为3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月21日。


       附件: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 理项目用地红线图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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