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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麻醉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麻醉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文件?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5号)要求,对我省现行麻醉类、神经系统类、耳鼻喉科类等十一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并制定价格,从2026年6月30日起实施。因此,须制定云浮市麻醉类等十一批立项指南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全市政府指导价,以确保政策落地,统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理顺价格结构。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文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粤医保发〔2025〕35号文精神,我局公布麻醉类(10项)、神经系统类(79项)、耳鼻喉科(164项)、口腔类(114项)、呼吸系统类(68项)、血液系统类(15项)、消化系统类(150项)、泌尿系统类(87项)、精神治疗类(10项)、疝甲乳类(25项)、康复类(17项)等十一批立项指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11)。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属于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详见附件23)。
二是制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粤医保发〔2025〕35号文制定了上述十一批项目的全省最高限价。结合我市定价原则,确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麻醉类等十一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1—11)。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时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儿童加收项目的加收比例按我市现行政策执行。
三是废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废止现行麻醉类等十一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2-2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按照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取费用。
三、执行文件后有哪些影响?
本文件的实施将产生以下三方面积极影响:
一是价格机制更加科学精准。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最新要求,基于详实的成本调查,结合我市作为省定第三价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更为合理的政府指导价,实现了价格水平的动态优化。
二是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统一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含中医、西医)的麻醉类等十一批项目收费标准,消除了价格执行的模糊地带,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保障医疗机构良性运行。通过理顺价格结构,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同时加强价格成效监测,根据医疗机构实际费用情况进行再评估,确保政策可持续。
四、文件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文件适用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收费,涵盖麻醉、神经、耳鼻喉、口腔等各类专业,民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附件:1.云浮市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云浮市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云浮市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云浮市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5.云浮市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表
6.云浮市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7.云浮市消化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8.云浮市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9.云浮市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0.云浮市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1.云浮市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2.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3.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4.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5.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6.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7.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8.消化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19.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0.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1.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2.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3.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
政策原文: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麻醉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