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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一般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一般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6〕9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物浓度测定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补充通知》(粤医保发〔2026〕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一般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文件?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一般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6〕9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物浓度测定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补充通知》(粤医保发〔2026〕14号)要求,对接落实我市一般治疗类项目63项、药学类项目10项、病理类项目28项、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项目37项、眼科类项目125项、颌面外科类项目71项、血管淋巴类项目116项、骨骼肌肉系统类项目109项、物理治疗类项目32项及各加(减)收、扩展项目等9批立项指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从2026年10月31日起实施。因此,须制定我市该9批立项指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文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一般治疗类等9批立项指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根据粤医保发〔2025〕29号文规定,结合我市定价原则,制定“一般治疗类”等9批立项指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执行《云浮市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等9批立项指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时,只能等于或低于该价格标准,不得高于该价格标准。二是废止项目。同步废止现行一般治疗类等9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三是加强收费综合管理。各级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三、执行文件后有哪些影响?
“一般治疗类”等9批立项指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是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一般治疗、药学、病理、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眼科、颌面外科、血管淋巴、骨骼肌肉系统、物理治疗等9批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文件精神,对我省该9批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优化整合并制定价格。省医疗保障局通过成本调查,制定政府指导价,我市属省定的第三价区,按照定价原则制定我市的政府指导价,价格标准更合理,可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四、文件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文件适用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收费,涵盖中医和西医的各个专业,民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附件:1.云浮市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云浮市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云浮市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云浮市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5.云浮市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6.云浮市颌面外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7.云浮市血管淋巴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8.云浮市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9.云浮市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1月2日
附件4 云浮市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原文: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一般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