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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要点解读
(来源:本网 日期:2022-12-16 14:28:27)     分享到:

  《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参委民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广东省第一部关于平安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广东平安建设的重要依托和有力保障。

  一、明确平安建设主要任务

  《条例》明确了平安广东建设8项主要任务,包括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矛盾纠纷、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平安建设任务。

  二、紧抓瓶颈短板加强全程治理

  《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广东平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瓶颈短板,结合实际作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强化相关管理与服务:学校、医院等区域的管理单位或者运营单位依法采取各种措施防苑暴力恐怖活动,提高防控能力:司法行政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等的服务与管理。

  二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作出制度安排,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网络安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医疗纠纷防治等当前平安广东建设的突出领城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三是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源头预防和打击整治纳入法治轨道,并建立重点治理和挂牌整治机制,对平安建设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重点治理,对突出问题实施挂牌整治。

  四是对社会风险源头预防、排查、定期研判、预警、处置、协同以及责任追究在内的现有做法作出了明确系统的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社会风险隐患排查与预警制度,建立社会风险防控责任清单,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社会风险。

  三、体现广东特色作出前瞻安排

  《条例》在吸收借鉴外省市有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注重结合广东实际,体现广东特色,对平安广东建设某些重点领域作出前瞻性制度安排。

  一是将“科技支撑”作为平安广东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定省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要制定平安广东智能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平安建设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公共安全视频资源联网应用,提升平安广东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二是突出协同推进,突出鼓励和引导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等社会力量参与,赋予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行业协会、商业协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大型商业中心、大型市场等在平安建设工作方面应履行的义务,强调支持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发挥专业服务功能,完善志愿者权益保障与激励机制。

  三是明确在平安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和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奖惩规定,要求省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以及未依法履行平安建设工作职责的法律责任。

  来源:广东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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