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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着力规范和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来源:本网 日期:2024-09-29 15:09:42)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应诉工作能力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云浮市司法局关于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云浮市自然资源系统关于建立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9月中旬,局分管政策法规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罗定市、郁南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败诉行政案件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本年度败诉行政案件办理情况,研究分析败诉原因,听取下一阶段改进工作措施等方面内容。

  据统计,本年度截至目前,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66宗,败诉4宗,败诉案件涉行政确权登记3宗、闲置地处置1宗,主要存在作出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依据不足,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败诉率为6.06%,临近全市7.77%的平均水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整体诉讼工作情况良好。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座谈讨论等方式,整理分析案情,查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属地部门要深刻总结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发挥错案促改作用,通过对败诉行政案件的剖析总结“找弱项、补短板”,着力规范和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干”的目的。

  督导组强调:一加强领导、落实出庭应诉。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业务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争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三要加强组织、提高应诉质量。加强内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制度,统筹协调业务部门和代理律师做好应诉答辩工作,对案件进行深入研讨分析,按时提交答辩状及事实证据材料,降低案件败诉风险。四要加强履职、自觉接受监督。要严格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需要履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履行,并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情况,同时抄送本部门法治工作机构,自觉接受监督,避免出现由于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导致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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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督导组到郁南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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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督导组到罗定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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