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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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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日期:2025-12-17 14:52:58)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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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全年组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3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次,开展“机关书记大讲堂”2期、“自然资源知行学堂”等青年理论宣讲活动11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学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服务发展大局,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1.以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全力保障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全市240个重点项目用地指标需求1.73万亩,已落实1.66万亩,保障率96%,具备用地指标使用条件的已应保尽保。全市获批准建设用地8124亩,有效保障广湛高铁新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郁南建城码头、云城区绿色建材先进制造生产、云浮国际石材产业城、恒安纸业二期、郁南元珠矿区配套用地、市城区好学路、北师大云浮实验学校及周边地块等项目。全市土地收储4523亩,土地出让6328亩,出让价款约6亿元,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385亩,完成国家下达净减少率不低于1%的处置任务。 2.以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和网格“4+1”田长体系,顺利通过2024年度省对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获得“良好”等次;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全省105个已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成效评估中,我市4个项目入选最终前34名,各获得300万元奖补资金,目前全市6个项目获融资意向60.05亿元,完成投资107.23亿元,形成耕地水田指标价值1.91亿元;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修复面积135公顷,全市23家持证在采矿山绿色矿山达标率100%。 3.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整改5个涉企执法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等便民利企举措;全年完成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项目和双保项目(保交楼、保交房)合计42个项目、11530套,项目化解率及套数化解率均达到100%。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率提升至98.05%,完成市级“9+1”(9个自然保护区和1条河流)个自然资源重点项目确权登记工作任务。 4.以法治提升治理效能。推进智慧自然资源平台建设,通过整合全市151支视频监控及无人机前端感知资源,赋能自然资源智慧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查处1宗矿产资源越界开采案,罚没款超千万元。 (三)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1.深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文件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落实动态管理,拟修改规范性文件5份,现行有效22份,年度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8宗,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4宗,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确保各项行政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2.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印发《中共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稿)》,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议事规则。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百誉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印发《关于开展法律顾问坐班普法工作的通知》,建立法律顾问坐班普法机制,推动法律顾问深度参与自然资源管理,为重大决策、行政执法、信访化解等提供法律保障,年度开展法律研讨及培训合76件次,代理复议诉讼案件16宗。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 1.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全年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8宗,其中行政复议9宗(代理市政府2宗),行政诉讼9宗,胜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败诉案件报告等方式,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用心用情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受理信访事项324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项目进展等信息,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按时答复网上咨询6条,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7宗,受理47宗;省、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问题中均不涉及我局。 3.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强化对县(市、区)局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检查;健全内部审计、资金资产监管等制度,强化经费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和绩效管理,逐步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规范资产资金运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网站、公众号等阵地的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五)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印发《2025年中共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班,举办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高质量发展培训班,有效提升了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聚焦社会公众。印发《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基层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校园讲座、线下互动、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累计发放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推动普法宣传向基层延伸,结合村庄规划、征地补偿等群众关切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政策研究的深度和前瞻性有待加强。面对自然资源管理的新形势、新问题,部分政策的前瞻性、系统性研究不够深入,部分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深入基层调研、倾听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原因在于:对新发展格局下自然资源领域法治需求的系统性、前瞻性研判不够深入;跨学科、跨领域的复合型研究力量相对薄弱;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深度有待增加。 (二)普法宣传的精准度和创新性有待提升。普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形式较为传统、覆盖面不够广、对新媒体运用不充分等问题。原因在于:对不同社会群体法治需求的差异化分析不够精细;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机制尚不完善;缺乏专业的宣传策划和新媒体运营力量。 (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仍需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不够熟练;“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应用有待增强;智慧执法、非现场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应用不够广泛;跨部门联合执法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有待畅通。原因在于:执法培训的系统性和实战性有待提升;执法技术保障存在地区差异;部门间数据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对新型监管模式的探索和应用力度不够。 (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有待健全。涉自然资源领域信访总量同比上升72%,土地征收、矿产开发等引发的重复访、越级访问题突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尚不充分。原因在于:征地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相对滞后;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和资源有限。 (五)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全系统既懂法律又懂业务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储备不足,特别是基层法制审核力量与繁重任务不匹配,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培训需加强。原因在于: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不够优化;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核心位置,做到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与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链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单位)负责人依法履职,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形成层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带头深化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发挥“关键少数”示范效应。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全年主持党组会议学法8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进行专题领学宣讲,深入阐释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获得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全局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参学率与合格率均达100%,有效提升了全员法治素养。 (三)健全依法决策与制度保障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修订并严格执行《中共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5年以来,已召开党组会议34次,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应用,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坐班普法机制,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四)聚焦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夯实法治工作根基。局主要负责人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将是否具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重要考量,把党性强、素质高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配强配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班子领导,调整县区班子成员3名,提拔晋升科级干部3名,事业单位调任公务员干部2名;保障执法经费与装备投入,支持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与物质保障。 (五)自觉接受监督与深化公开,提升依法行政公信力。局主要负责人带头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保持100%;督促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在党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要求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准确公开自然资源领域重点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300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内部层级监督,带队对县(市、区)局开展执法检查与业务指导,强化对关键岗位和资金资产的审计监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结合自然资源实际,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贯彻落实举措。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高质量完成云浮市自然资源保护及开发“十五五”规划以及“九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 (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大力推进智慧执法建设。二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优化法制机构力量;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法治素养;深化智慧自然资源平台和“后土”大模型应用,提升法治工作智能化水平。 (四)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和预警研判;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主渠道作用,提高办案质量;严格落实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常态化沟通联动。 (五)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实施“九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精准性,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切实履行“两统一”职责,攻坚克难,担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源保障和空间支撑。成功入选自然资源行业“后土”大模型建设首批试点城市(全国仅14个);在2024年度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综合评价中列第一档,评分满分;市局机关获得政府机关2024年度绩效一等奖考核等次,领导班子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党建引领“田长制”,当好耕地保护者》在第二届云浮市“先锋杯”工作创新赛中荣获一等奖并成功晋级省决赛。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法治力量。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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