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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01-24 17:27:43)     分享到: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百千万工程”决策部署,推进“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保障,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干部职工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系统自身法治建设。加强局党组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累计17个主题。

  (二)落实深化改革,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用法治建设保障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双平衡。以强化耕地保护监督为抓手,成立“锄头队”,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一系列耕地保护监督行动。以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新机制为动力,率先在新兴县簕竹镇探索推行“田长制”,对耕地实行网格化管控。2023年,我市顺利通过省政府对云浮市2022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在全省位列第四位,获奖励资金300万元,获奖励计划指标300亩,获得制造业发展较好奖励指标200亩,两项指标奖励共500亩。2023年我市形成水田指标实现新突破,水田指标入库3063亩,完成本年度任务的102%,为云浮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要素支撑。

  2、推进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完成编制新一轮矿产规划,印发《云浮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提高开发利用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进一步推动形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二是抓紧建筑石料采矿权出让。科学编制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从全市“一盘棋”谋划,2023年以来全市出让采矿权5宗,出让资源总量6.4亿立方米,成交价总计80.57亿元,出让采矿权收入全省排名第一。三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及时分解下发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严格绿色矿山标准,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目前全市已到达绿色矿山标准的持证在采矿山28家,达标率为100%。

  3、做好重大项目落地保障。一是推动重点项目加快用地报批。成立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专班,以实际行动提前介入指导、理顺用地手续、提高组卷质量,加快项目用地报批。二是拓展“争”指标的渠道。用好用活用地指标争取政策,落实用地指标工作成效明显,2023年,全市落实用地指标21455亩,其中:国家指标8830亩、省指标8775亩、市指标3850亩,保障189个项目的用地需求,我市使用省指标数量在全省排名第八。在12月21日全省土地管理利用大会作经验介绍,是五个地级市也是粤东西北地区唯一一个地级市作经验介绍。

  4、积极开展测绘法及国家版图知识宣传。成功举办广东省第20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吸引央视网等10多家媒体宣传报道。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少儿手绘地图大赛,提升全民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尊严,选送的《舌尖上的美丽中国》荣获省三等奖,我局获得“美丽中国”全国国家版图少儿手绘地图大赛广东赛区优秀组织奖。

  5、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打造“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新进理念,推动改革创新,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财产登记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一是缩短行政事项办理时间。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方面,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在用地审批方面,同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在临时用地审批方面,建立单位会审制度,办结时限压缩至 1 个工作日,2023年办理22宗;在工程建设项目方面,业务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在土地保障方面,“政府储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审批”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已与规划许可证合并,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二是优化行政事项办理程序。不断推进矿产资源审批标准化建设,一方面及时更新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政务服务标准手册,进一步压缩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3大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对 24 项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二次统筹工作,规范全市矿政事项办事指南,提高审批效率。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系统启用各项工作,推动实现矿产资源管理事项“一网通办”“省内通办”目标,促进矿业权审批规范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同时严格实施采矿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执行专家审查、部门集体会审、社会公示、网上公开等采矿权出让和登记程序,落实《市级采矿权出让流程指引》明确的采矿权出让工作职责、程序,推进采矿权交易规范化。三是优化财产登记制度。已实现转移登记业务“跨城通办”、“跨域通办”;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推行持证商品房(即一手现房)带押过户服务;简化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手续;全面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建立云浮市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制度和告知承诺制度;为企业、群众提供多方位的不动产自动查询服务,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APP、自助查询机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并提供“以图查房”服务;开通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不动产登记便捷度。”四是提升联合测绘水平。2023年联合测绘业务量、参与测绘单位数,位列粤东西北地市上游水平。印发《云浮市试行分阶段整合测绘事项 推进多测合一改革举措清单》《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性指导文件,规范测绘市场,提速测绘效率。测绘作业时限提速到10-15工作日、测绘成果审核压减到5个工作日,全部提速50%,节约测绘成本约30%。年内完成联合测绘62宗,面积280万平方米。

  6、落实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御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5处,已完成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设备建设1处,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全部专业监测建设项目。我局管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未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无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一是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出动地质灾害巡查约15132人次,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56处,组织转移655人次。二是组织出动22次督导工作组,督导人员56人次。三是发布三级预警26次,预警短信9421条。四是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抽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值班情况18次,防台风期间累计协助参与两起削坡建房地质灾害灾情应急调查,出动人员16人次。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地质防灾宣传培训人数约157人,防灾演练约300人。

  (三)规范行政执法,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将违建治理工作列入年度自然资源系统重点工作量化考核目录,将省下达我市2023年违法建设治理目标30.03万平方米分解下达各县(市、区),目前全市共治理违法建设面积34.29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量的114.19%。同时,出台《云浮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理办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进行了宣传解读,牵头成立市级违法建设分类处理工作督导组,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违法建设分类处理工作。

  2、贯彻落实卫片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市领导为组长的卫片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实地核查、督查督办、约谈提醒等措施,推进违法用地整改。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共落实整改违法用地2161.92亩(耕地388.87亩),剩余违法用地面积3853.98亩(耕地296.55),问责比例14.93%。

  3、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整治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象,2023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摸排行业乱象线索135条,已核查办结线索124条,成案线索62条,移送涉嫌犯罪线索6条;收到“三书一函”8份,已完成整改8份;出台机制制度文件6份。

  3、做好人民群众信访工作。2023年以来,我局信访维稳工作总体良好,没有出现大规模集体到省进京上访事件,共登记办理群众信访268件,其中包括群众来访80批约180人次、来信31件、来电34件、上级转送交办信访件91件、信访复查2件,上级交办信访复核30件。收到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我局作为“双交双办”责任单位的重复信访事项2宗,涉及不动产登记问题1宗,土地征收问题1宗,目前已基本办结。

  4、规范落实司法案件处理。目前收到行政复议应诉案件5宗(其中行政复议0宗,行政诉讼5宗),比去年减少3宗,降幅达到37.5%,暂无收到不利效果的判决,败诉率0%,领导出庭应诉5宗,出庭率100%。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百誉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业务法律研讨共75件次,处理行政应诉案件5宗,败诉0宗,有效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

  5、严格规范执法管理程序。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听取法律顾问或法规机构的意见建议,共审核文件约100多份,内容涉及违法建设处理、城市规划、矿产管理、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土地收储、工作请示报告等,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约200多条,其中重大行政决策5宗,均已落实行政决策的相关程序。二是规范行政政策文件管理。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8个,已建立管理台账进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动态管理,今年拟修改的市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拟废止的市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有效期即将届满不继续适用2份。三是落实依法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落实,本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宗。

  (四)强化学宣并行,高质量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着力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全面深化法治社会建设。

  1、落实普法用法提高守法意识。一是按照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我局主要负责人在七届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上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领学宣讲,充分利用常务会议学法的契机,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二是印发《2023年云浮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本年通过党组会议领导干部集中学习8期。三是印发《云浮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在市委党校组织举办云浮市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邀请省自然资源厅七位处级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现场授课,重点培训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镇(街道)和村级从事自然资源工作的干部同志,参学参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

  2、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我局认真按照省、市普法办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工作部署,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认真贯彻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本年学法参与率100%、合格率100%、优秀率100%,实现学法用法常态化。

  3、扎实开展主题活动普法宣传。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月25日,紧紧围绕“土地日”宣传主题,以“卓粤·自然”党建引领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走在前、作表率,在新兴县组织开展普法进社区、普法进机关、普法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依法依规用地等知识,号召公众珍惜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教育局联合制定的《云浮市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方案(试行)》工作要求,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分别在6月14日,与市委政法委、南方电网广东云浮供电局到云浮市光明外国语学校以及在6月20日,与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到田家炳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大力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助力法治校园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5、以考促学提高法治水平。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全力打造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依法行政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组织开展2023年云浮市自然资源系统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试,在市局一楼会议室设主考场,各县(市、区)局设分考场,共约492名干部职工参加考试。通过“学考结合、以考促学”的创新学法方式,全面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水平。

  6、法治赋能乡村振兴建设。为牢固树立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加强基层普法教育,推进基层治理工作部署,组织局机关普法人员以及顾问律师到我局派驻驻村第一书记罗定市太平镇木利村委和太北村委开展“送法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针对农村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突出问题,以及村民关心的村庄规划、农民建房等热点问题,解答群众疑问,并派送宣传资料,赠阅法律法规书籍。通过活动提高村民依法建房、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倡导村民珍惜利用好资源,充分发挥村里耕地资源和生态资源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7、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联合开展广东省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引领作用,我局联合市林业局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作,广东南山森林公园成功入选首批10个省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今年继续推荐郁南县大王山森林公园作为第二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着力提升我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

  8、深入开展耕地保护宣传。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决策部署,印发《云浮市自然资源系统“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主题宣传方案》,通过采取制作固定宣传标识牌、电视电台广告、户外宣传栏、互联网宣传以及基层知识宣讲等方式,已于云城区腰古镇水东村完成试点制作户外固定宣传标识以及在云浮综合频道、云浮文旅频道播放30秒电视广告,把宣传工作做全、做实、做细,要求各县(市、区)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落实耕地保护宣传工作。

  二、存在问题。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我局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工作创新性不足。创新性思维融入自然资源业务工作中做得还不够。二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关法治建设制度需要不断更新完善,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形式有待丰富、普法效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接下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市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加快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全面落实“百千万工程”,促进云浮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思路和“248”战略目标,以“卓粤.自然”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把握自然资源工作的主动权,打好主动仗,为建设美丽新云浮贡献自然资源的力量。

  (二)深入普法宣传。通过媒体平台、举办培训、普法宣传等各种形式,推动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三)加强重点突破。聚焦依法治市建设关键环节,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自然资源重点问题,创新工作方式和开放思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深化政策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探索成立市自然资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研究工作专班,研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制度,加强政策研究和上级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定期向市政府报送自然资源决策参考信息和政策解读情况,及时将国家、省政策传递到基层,全力服务中心工作。

  特此报告。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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