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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日期:2023-01-05 13:45:29)     分享到: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自然资源工作的主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健全法治建设体系,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班子带头引领,深入开展法治学习。

  1、强化政治思想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要求,紧抓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主责主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实践相结合,针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干部职工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系统自身法治建设。

  2、强化法治责任认识。深刻学习领会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内涵,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要求,我局主要负责人安排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述职述法,将履职情况列入述职述法内容,作为自然资源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把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3、贯彻学习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年度述职述法的重要内容,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的带头作用,本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21次党组会议中学习44个议题。

  4、加强法治建设领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局党组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委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制度累计落实“第一议题”学习89次,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层级学习,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180多次,以“第一议题”制度带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

  5、落实法治建设保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法治保障。加强行政事权委托事项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6、引领法治制度建设。印发《云浮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学习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制度体系建设、开展普法宣传培训等措施,明确目标,细化内容,分工到岗,责任到人。

  7、统筹普法学法工作。制定《2022年云浮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云浮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云浮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向和学习目标,规范有序推进普法学法工作。

  (二)全面落实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1、规范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制定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及时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建立管理台账进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动态管理。本年度我局没有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个,其中拟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废止的有2个,拟修改的1个,拟延长实施期限的4个。

  2、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社会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建议,本年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项目14项,均已按要求落实相关程序。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履行监管职责。制定公布自然资源监管事项清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落实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明确3项抽查事项清单和3项随机抽查计划,本年度3项随机抽查工作已完成,随机抽查企业共16家。二是通过局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目前录入行政检查信息6条、行政许可信息49条、行政征收信息76条。

  4、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印发《云浮市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巡查工作,压实基层政府的巡查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引导执法部门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执法不严、“一刀切”执法、畸重畸轻等行为。

  (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思想意识。

  1、积极开展主题宣传。一是利用今年第32个全国土地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开展现场拆违、地质灾害演练、政策法规宣传、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谈土地日短视频、宣传小分队进镇村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村庄规划、违法用地查处、地质灾害防治等知识。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利用《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发布实施为契机,开展现场政策宣传1场、法律法规宣讲1场、制作乡村广播录音、线上媒体宣传(电视、电台广告宣传100次、专题访谈4期,通过云视线APP、微信等新媒体进行系列报道及推送)等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2、深入开展校园送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党员法律法规宣传志愿服务队,以宣传乱占耕地建房、耕地保护、村庄规划建设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内容到新兴县河头镇河头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通过观看宣传动画、普法知识宣讲、知识互动问答、赠阅宣传资料等环节,为河头中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3、组织系统知识竞赛。为充分调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积极性,按照相关工作部署,组织举办首届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学”“以赛增干”,达到提高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4、组织学法知识培训。4月14日举办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知识普法培训班,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题,提高我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二分别在7月7日七届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及12月27日七届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题学法,提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意识。三是11月11日举办全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通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内容,依法实施立案查处和行政处罚,高质量推动我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二、取得成效

  (一)全面推进履职尽责,加强法治建设力度。

  1、规划构建发展新貌。按照相关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云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完成规划草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咨询专家意见、规划草案公示、举行规划听证会等环节。划实划准“三区三线”,全市划定耕地保有量为107.76万亩(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永久基本农田为97.29万亩(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生态保护红线为183.5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城镇集中建设区)为40.38万亩。充分对接200多个省、市重点项目并进行空间落位,切实保障省、市重点项目落地。

  2、谋划提升经济成色。一是紧抓打造百亿级工业园区关键点,加强各大园区的土地收储力度,全力推动工业增量提质。二是全力支持镇域经济发展。印发《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我市镇域经济做大做强“十条”措施》,通过“点状供地”政策红利提升镇域经济发展动能。三是成功出让云安区都杨镇观音山建筑用花岗岩矿和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盘活资源经济要素,提升云浮高质量发展能级。

  3、维护执法监督秩序。一是扎实推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采取边核查边整改的方式,及时将违法用地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我市违法用地增量。二是狠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成立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三是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2022年1-10月,全市共完成违法建设治理44.62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的28.6万平方米年度任务156.03%。四是专项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行动,实地核查生产矿山59个,梳理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矿产卫片、审计巡视等发现的矿产资源违法线索20条,审查边坡治理3个、工程建设等项目18个;发现越界开采问题8个,全部已立案查处。

  4、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一是拓展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实现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办理”全流程1个环节完成。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交房即发证”。继续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N”服务。落实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城通办、跨城通办”,全面推进“区块链+不动产登记”。二是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全市已基本完成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外业测量工作,5个县(市、区)市级外业验收已通过,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中。三是抓好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加紧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完成工程治理隐患点61处,安装专业监测设备的隐患点为84处,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全部专业监测建设项目。强化隐患点排查,2022年以来全市出动地质灾害排查约4474人次,发布三级以上预警25次,发出预警短信8753条。

  5、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统筹推进简政放权、开展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以及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系统的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市级梳理政务服务事项74项,进驻率、网办率、办件上报率均为100%。二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已完成市级数据成果以及图件成果,对外发布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完成对各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市级验收工作。经省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三调”成果齐全,内容完整,符合省级对“三调”市级汇总成果的要求,通过省级验收。

  (二)构建规范法治体系,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1、积极维护司法权威。一是本年度共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共19宗,比去年同期减少21宗,同比下降52.5%。其中行政复议案件8宗,比去年同期减少8宗,同比下降50%;诉讼案件11宗,比去年同期减少13宗,同比下降54%。本年度败诉案件0宗。二是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败诉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对行政管理中发生的违法行政行为进行主动纠错,加强行政案件判决的执行落实。本年度领导出庭应诉案件2宗,着力提升我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接受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

  2、推动权属争议化解。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山林权属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要求,结合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案件标图建库成果,运用“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案件登记系统”,构建土地山林权属争议案件“一套数”“一张图”,实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全市土地山林权属争议风险程度较低,争议双方情绪稳定,相关个案有效稳控中。

  3、规范处理矛盾纠纷。一是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共登记办理群众信访181件。二是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按期办结第二批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5宗重复信访治理专项案件,今年以来,信访维稳工作总体良好,没有出现大规模集体到省进京上访事件。三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根据新《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修订局信访工作制度。

  4、创建法治宣传基地。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联合开展广东省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引领作用,我局联合市林业局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作,申报广东南山森林公园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日前广东南山森林公园成功入选首批省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和莫大鼓舞。

  三、存在问题情况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标准,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工作创新性不足,创新性思维融入自然资源业务工作中做得还不够。二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关法治建设制度需要不断更新完善,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普法宣传主要以电视电台播放、举办集中宣传活动等传统方式进行,普法形式有待丰富、普法效果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措施计划

  (一)强化学习培训。通过媒体平台、举办培训、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研讨学习、新媒体自学等学习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推动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纲要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二)强化重点突破。聚焦法治建设关键环节任务措施,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及时总结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自然资源重点问题,创新工作方式和开放思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工作创新。强化领导干部以增知识、长才干、提水平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不断增强创新本领,提高创新思维能力,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强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努力做到思想上不断有新突破、工作上不断有新发展,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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