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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浮110千伏环保工业园输变电工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来源:本网 日期:2019-11-20 17:14:21)     分享到:

罗定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云浮110千伏环保工业园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罗自然资报[2019]3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云浮110千伏环保工业园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统一项目代码:2019-445381-44-02-056689)已列入《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103号),项目的建设对适应当地电力需求增长,提高电网的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该地区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原则同意核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二、项目拟用地总面积0.673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432公顷,未利用地0.2428公顷,不涉及围填海,不占用基本农田。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切实加强对此项目的用地核查工作,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我局报告情况。对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后没有及时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五、请你们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文件有效期为3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5日。


  附件:云浮110千伏环保工业园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用地红线图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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