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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云浮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听证会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日期:2023-04-23 18:14:31)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23年5月23日举行《云浮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将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9:50在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举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12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9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3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报名

    1、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报名期限和地点。

    (1)报名期限: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上班时间,即周一至周五的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云浮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8936671)。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听证会须知

    1、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邮件(含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申请。

    2、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局将发出《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须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3、听证参加人如对《办法》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4、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5、其他未尽事宜按《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云浮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法人或其他组织)

          2.云浮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听证会报名表(个人)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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