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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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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19-06-26 10:08:1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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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国发[2017]4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粤府[2017]127号)文件要求,全国现已开展土地调查工作。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三、调查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 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我市目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情况。该项工作从2017年开始,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完成县级调查成果省级全面检查,整理上报省级调查成果。县级上报时间节点计划分别于2019年5月28日、6月12日、6月27日前,我市最终敲定第一批上交数据库3个县(市、区)为云城区、新兴县和罗定市,第二批提交县区为云安区、郁南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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