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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13年第一批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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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日期:2013-11-21 08:52:17)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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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2013年第一批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 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下称市国土规划局)拟挂牌出让《云浮市茶洞砷矿》采矿权。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云浮市国土规划局、云浮市财政局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项目的评估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云浮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承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基本信息 详见《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 二、矿业权评估机构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2、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3、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绩证明材料)。 4.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5.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是铅锌银多金属矿)。 6.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函格式》(见附件2); 2、《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证书复印件; 7、从事过矿业权评估证明材料; 8、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上述报名材料一律装订成册,报名材料一次报送齐全的为有效报名。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9日08:00起至2013年12月8日16:00止,报名材料由云浮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收文窗口负责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云浮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将在门户网站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若有效报名机构少于3家,云浮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将重新组织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活动。 2、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云浮市国土规划局、云浮市财政局签订《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云浮市国土规划局矿管部门及云浮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3、若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云浮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云浮市国土规划局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延至下次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4、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浮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527300 联 系 人: 区德炘 电 话: 0766-8819516 8819570 1、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2、报名申请函格式
云浮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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