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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废止矿业权清单(2023年)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日期:2023-10-11 16:50:13)     分享到: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的规定,经综合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意见,拟将49宗市级发证权限的到期矿业权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清单(详见附件)。矿业权自行废止后,原矿业权人仍应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生态修复、地质资料汇交等义务。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2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766-8936660,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土地交易中心大楼)。


  附件:自行废止矿业权清单(2023年)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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