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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云安)产业转移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听证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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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规划编制委员会 日期:2016-12-16 17:40:00)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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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云浮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促进新老城区联动、产城融合发展,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委托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南海(云安)产业转移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于2016年12月9日上午公开举行了《规划》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10名听证代表。2016年12月9日上午,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组织,在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4楼会议室召开《规划》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为10人,实到9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副局长林瑞娟同志,听证陈述人为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霍铭文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2、听证陈述人陈述《规划》的有关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 3、听证参加人对《规划》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 4、听证参加人员作最后陈述; 5、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核实以及签名确认; 6、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10听证参加人,实际到场参加会议的听证参加人为9人,叶灿杰因事请假。 具体名单如下: 江伟雄(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潘国强(云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陈镜芬(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林桂清(云安区交通运输局)、罗碧林(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叶灿杰(云浮市云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黄振华(云浮市美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邓彩云(广东安冠律师事务所)、梁天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吉祥路居民)、陈平(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南乡村委委员)。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江伟雄(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该《规划》在功能定位以及规划方面比较粗放,不够详细,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对该部分内容充实完善。 2、陈镜芬(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1)建议明确规划定位。 2)按工业类型定位,结合当地环境及主导风向,提出企业设置的规划定位。 3、潘国强(云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建议进一步与南海区明确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名称。 2)建议衔接处理好与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产业集聚区等的关系。 4、林桂清(云安区交通运输局): 建议规划文本中的道路规划,请结合交通部门的“十三五”路网规划和三十年农村路网规划,请会后作进一步对接。 罗碧林(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没意见。 6、黄振华(云浮市美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该规划比较合理,切合云安实际,定位准确,有丰富的硫化资源,引入对环境影响比较小的企业,对云安经济提高有很大的帮助。同意该规划。 7、邓彩云(广东安冠律师事务所): 没意见。 8、梁天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吉祥路居民): 没意见。 9、陈平(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南乡村委委员): 没意见。 四、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10名听证参加人就《规划》方案发表了意见,阐明了理由,他们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对《规划》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经对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吸收了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江伟雄(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该《规划》在功能定位以及规划方面比较粗放,不够详细,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对该部分内容充实完善。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控规根据本工业园区建设需求,确定功能定位;地块划分充分考虑意向企业建设需求,意向企业用地需求合计约1600亩,折合106公顷,占规划总工业用地三成以上。规划将无明确意向的工业地块划分为“大型厂房”地块和“通用厂房”地块两类。“大型厂房”的用地规模宜为10-15公顷,“通用厂房”的用地规模宜为5-10公顷,兼顾实用性、灵活性,保障工业项目落地。 2、陈镜芬(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 1)建议进一步与南海区明确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名称。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定位详见说明书第七章 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 功能结构规划。 2)建议衔接处理好与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产业集聚区等的关系。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方案优先考虑满足意向进园企业在用地规模上的需求。规划将无明确意向的工业地块划分为“大型厂房”地块和“通用厂房”地块两类。“大型厂房”的用地规模宜为10-15公顷,“通用厂房”的用地规模宜为5-10公顷,兼顾实用性、灵活性,保障工业项目落地。 4、潘国强(云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建议进一步与南海区明确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名称。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本工业园的名称已确定为南海(云安)产业转移工业园,本次规划范围为先建启动区,故名。 2)建议衔接处理好与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产业集聚区等的关系。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在道路交通、产业定位等方面已与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相衔接。 4、林桂清(云安区交通运输局): 建议规划文本中的道路规划,请结合交通部门的“十三五”路网规划和三十年农村路网规划,请会后作进一步对接。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主次干道已与相关相衔接;支路建议根据工业用地出让需求,采取弹性控制的形式,便于工业区建设。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 云浮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云安分局 2016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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