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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听证报告
(来源: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16-07-15 15:05:00)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新型城镇化重大战略部署,把握发展机遇,探索符合云浮实际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北京大学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联合体)编制了《云浮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于2016年7月7日下午公开举行了《规划》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于2016年6月5日在云浮公众信息网站、云浮规划网站发布了《规划》听证会公告,截至6月10日,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17名听证代表。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于6月16日在云浮公众信息网站、云浮规划网站公布了《规划》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以及于6月24日前将听证通知书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7月7日下午,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在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七楼会议室召开《规划》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为17人,实到13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市规划编制委员会萧劲风同志,听证陈述人为深圳市北京大学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规划编制单位)龚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编制单位)邓春霞2位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2、听证陈述人陈述《规划》的有关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

3、听证参加人对《规划》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  

4、听证参加人员作最后陈述;

5、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核实以及签名确认;

6、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17名听证参加人,具体名单如下:

郑永发(云城区人民政府)、曾鉴全(云安区人民政府)、吴新伟(罗定市人民政府)、方海健(新兴县人民政府)、梁伟锋(郁南县人民政府)、范庆彤(云浮新区管委会)、吴伟(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李伟忠(市法制局)、李宏华(市发展和改革局)、陈显光(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谢梦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亮(市农业局)、黄均庆(云城区云城街)、邓彩云(云安区都杨镇)、张美嫦(罗定市罗城镇)、盘晋佟(新兴县新城镇)、张晓明(郁南县都城镇)。

本次听证会实际到场参加会议的听证参加人为13人(其中,政府部门代表9人,群众代表4人),梁伟锋、李伟忠、陈显光、张晓明4人因事请假。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3名听证参加人就《规划》方案发表了意见,阐明了理由。他们原则上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全部听证参加人均同意《规划》方案,同时对《规划》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1.郑永发(云城区人民政府):无意见。

2.曾鉴全(云安区人民政府):无意见。

3.吴新伟(罗定市人民政府):无意见。

4.方海健(新兴县人民政府):无意见。

5.范庆彤(云浮新区管委会):

1)结合我市“十三五”重点项目充实有关内容。

2)健康产业园类别归为产业项目而非民生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可新增南园供水项目及新区保障房项目,产业项目增加华润电厂项目。

3)国家园林城市责任单位表述有误。

6.吴伟(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南园)”名称改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思劳片区”。

7.李宏华(市发展和改革局):

1)建议对文本格式进行校核。

2)广佛清云韶经济圈内涵要在规划成果中前后统一。

3)建议与“十三五”指标对接。

8.谢梦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更新生态文明村、一村一品示范村、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等有关统计数据。

2)核实第99页“改造和建成城乡宜居精品示范社区”任务出处。

3)请核实第98页“新农村示范片”有关村名。

9.周亮(市农业局):

1)第55页,“江罗(禅宗文化)休闲观光产业带”和“广梧-西江南岸(美丽田园)休闲农业观光带”的表述应与《云浮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保持一致,分别修改为“江罗(禅宗文化)生态农业产业带”和“广梧-西江南岸(南江文化)休闲农业观光带”。

2)第96页,表7-1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责任部门应为国土部门。

10.黄均庆(云城区云城街):无意见。

11.邓彩云(云安区都杨镇):无意见。

12.张美嫦(罗定市罗城镇):

104页市政道路罗定市部分道路项目为新建项目并非改建项目,并进一步核对路名。

13.盘晋佟(新兴县新城镇):无意见。

四、听证会各方争论的主要问题

13名听证参加人原则同意《规划》方案,没有出现存在争议或分歧的重大问题,同时听证参加人分别对《规划》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1、范庆彤(云浮新区管委会):

1)结合我市“十三五”重点项目充实有关内容。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根据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进行补充。

2)健康产业园类别归为产业项目而非民生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可新增南园供水项目及新区保障房项目,产业项目增加华润电厂项目。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增加云浮市光正实验学校、云浮市人民医院西江新城综合门诊部、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思劳片区)供水管道工程、云浮新区水厂(一期)工程、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保障性住房项目、广东华润西江发电厂4×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

3)国家园林城市责任单位表述有误。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责任单位调整为市城管局。

2、吴伟(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南园)”名称改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思劳片区”。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

3、李宏华(市发展和改革局):

1)建议对文本格式进行校核。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将参照《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统一文本格式。

2)广佛清云韶经济圈内涵要在规划成果中前后统一。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广佛肇+清远、云浮”大都市圈为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为促进环珠三角优化发展及环珠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而提出的;“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是在原“广佛肇清云经济圈”的基础上扩容提出的,以广州市为首的区域经济合作平台,将在文本中以注释形式说明二者的来源和区别。

3)建议与“十三五”指标对接。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新型城镇化规划指标已与《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接,无冲突。

3、谢梦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更新生态文明村、一村一品示范村、宜居城镇 、宜居村庄、宜居社区等有关统计数据。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原数据源于《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根据市住建局提供资料“2010-2016年历年三个宜居创建数据”及市农业局提供的数据,将相关内容调整为:“十二五”期间,全市建成生态文明村1575条,建成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4个,广东名镇7个、名村40条;建成广东省宜居城镇28个、宜居村庄390个,宜居社区38个。

2)核实第99页“改造和建成城乡宜居精品示范社区”任务出处。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该项任务为本次规划新策划项目,市住建局已制定的工作计划中无此项工作,为与部门工作相协调,此项不纳入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

3)核实第98页“新农村示范片”有关村名。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第一轮征求部门意见时市农业局在意见回复中提供了全市新农村示范片名称,已依据市农业局提供资料列举。

4、周亮(市农业局):

1)第55页,“江罗(禅宗文化)休闲观光产业带”和“广梧-西江南岸(美丽田园)休闲农业观光带”的表述应与《云浮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保持一致,分别修改为“江罗(禅宗文化)生态农业产业带”和“广梧-西江南岸(南江文化)休闲农业观光带”。

处理建议:采纳。

2)第96页,表7-1“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责任部门应为国土部门。

处理建议:采纳。

5、张美嫦(罗定市罗城镇)。

104页市政道路罗定市部分道路项目为新建项目并非改建项目,并进一步核对路名。

分析及处理建议:解释,经核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列表,白荷北路、兴业路、实小路为续建项目,建设期限为2015-2017年,总投资6亿元,2015年已完成投资0.5万元,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

 

 

云浮市规划编制委员会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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