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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听证会报告
(来源: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16-07-15 16:41:00)     分享到: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两轴三圈”,做大做强“一核”,以建设“两轴”为纽带,促进新老城互动的工作部署,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委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于2016年7月5日上午公开举行了《规划》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于2016年6月3日在云浮公众信息网站、云浮规划网站发布了《规划》听证会公告,截止至6月9日,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18名听证参加人。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于6月15日在云浮公众信息网站、云浮规划网站公布了《规划》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于6月20日前将听证通知书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7月5日上午,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在七楼会议室召开《规划》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为18人,实到15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市规划编制委员会萧劲风同志,听证陈述人为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赵嘉新、云浮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邓春霞2位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2、听证陈述人陈述《规划》的有关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

3、听证参加人对《规划》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

4、听证参加人员作最后陈述;

5、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核实以及签名确认;

6、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18名听证参加人,具体名单如下:

郑永发(云城区人民政府)、李伟忠(市法制局)、袁晓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陈显光(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李福礼(云城街道办事处)、李秀文(高峰街道办事处)、黄俊(河口街道办事处)、叶木森(云浮市润宇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峥(云浮市中联创展房产置业有限公司)、黄贤勇(云浮市英东房地产有限公司)、阮朝棣(云浮市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伍兴玉(亨达〈香港〉国际投资公司)、林水连(云城区云城街蟠龙社区)、申广洪(云城区高峰街新村社区)、林志洪(云城区河口街红阳村委)、文志金(云城区云城街牧羊村委)、邓洁梅(云城区云城街丰收村委)、欧德刚(云城区云城街金龙社区)。

本次听证会实际到场参加会议的听证参加人为15人(其中,政府部门代表5人,群众代表10人),李伟忠、陈显光、文志金3人因事请假。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叶木森(云浮市润宇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议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其他相应规划图纸。

2、苏峥(云浮市中联创展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1)按照国家的要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预测对相关权利人的损害程度,预估实施该决策时的政府承受能力以及考虑采取的处理措施。而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的面积较大,作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并没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对该规划一旦实施将要动迁多少单位和群众以及将会导致企业、单位、群众的经济损失进行预测,没有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评估。

2)按照规划法的要求,因政府的规划调整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政府在作出调整规划的决策前,应对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摸查,拟定相应的补偿计划和方案,让将受到损失的企业和群众有知情权,知道自己的经济损失将会获得何种补偿。本次规划调整却没有做这项工作。

3)政府的规划调整要充分考虑到当地政府的经济承受能力,这次的规划调整有无评估对云浮市今天的经济造成多大影响?如要大量的动迁和征地,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当地财政是否能够承受?纳税人的钱必须要使用得当。

3、黄贤勇 (云浮市英东房地产有限公司):无意见。

4、阮朝棣(云浮市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议慎重考虑恒悦项目地块西南角三角形绿地的设置。

5、伍兴玉(亨达〈香港〉国际投资公司):

1)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体恤业主多年的重大经济损失。

2)请求政府部门能按土地证的使用性质规划。

6、林水连(云城区云城街蟠龙社区):无意见。

7、申广洪(云城区高峰街新村社区):希望重点关注城市内涝问题,规划部门要加强对排水设施建设的督促、实施管理。

8、林志洪(云城区河口街红阳村委):建议加强城市排水工程建设与管理。

9、邓洁梅(云城区云城街丰收村委):

1)充分考虑村留用地的规划落实,保障村民利益。

2)控规对我村时代广场旁的村商业土地不能发证和搭建,造成我村土地浪费,与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政策不相符。

10、欧德刚(云城区云城街金龙社区):

1)完善交通设施建设。一方面要规范车辆的通行,建议可以限制重型车辆进入,合理规划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合理设置停车位。另一方面要增设公交候车亭,增加公交线路,结合商贸文化旅游的主题可以增设石文化旅游线路。

2)建议政府牵头对牧羊路沿线的商铺门面统一规划,进行升级改造。重点突出云浮本地商业旅游特色。合理改造商铺门面,提高城市品位。

3)加快建设周边的商业小区,做好相关的城市配套,聚集人气。

4)对牧羊路的绿化继续升级改造,种植一些有本地特色的花草树木美化道路环境。对于云城肉联厂建议可以由政府出面指导搬迁到其他地方,避免影响城市街道的环境和品位。

5)以建设蟠龙天湖风景名胜区和云石遗址等旅游资源为契机,充分整合牧羊路石艺展销的商业特色结合城区周边的旅游景点,规划新的旅游知道路线,大力吸引旅行团和游客的到来。

11、郑永发(云城区人民政府):无意见。

12、袁晓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建议对文本进行进一步校核。

2)应当加强新老城区的交通联系,促进新老城区联动发展。

13、李福礼(云城街道办事处): 建议多考虑征地留用地、回迁地问题,考虑群众诉求,与国土部门、街道社区多衔接,对已批或正在办理的征地留用地、回迁地予以落实。

14、李秀文(高峰街道办事处):需慎重考虑确定石脚围大沙地地块用地性质。

15、黄俊(河口街道办事处):

1)要从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规划应与已安排的征地留用地、拆迁回迁地相衔接。

2)建议加强河口街道(含新城快线)城市排水工程建设。

四、听证会各方提出的主要问题

1、部分业主的土地证用途(用地性质)与规划不符,要求按土地证用途调整规划。

2、街道及村民建议充分考虑征地留用地、回迁地问题,保障村民利益。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15名听证参加人就《规划》方案发表了意见,阐明了理由,他们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对《规划》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我委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 叶木森(云浮市润宇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议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其他相应规划图纸。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方案修改完善后,将尽快完成对所有图纸的更新。

2、 苏峥(云浮市中联创展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1)按照国家的要求,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预测对相关权利人的损害程度,预估实施该决策时的政府承受能力以及考虑采取的处理措施。而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的面积较大,作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并没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对该规划一旦实施将要动迁多少单位和群众以及将会导致企业、单位、群众的经济损失进行预测,没有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评估。

2)按照规划法的要求,因政府的规划调整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政府在作出调整规划的决策前,应对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摸查,拟定相应的补偿计划和方案,让将受到损失的企业和群众有知情权,知道自己的经济损失将会获得何种补偿。本次规划调整却没有做这项工作。

3)政府的规划调整要充分考虑到当地政府的经济承受能力,这次的规划调整有无评估对云浮市今天的经济造成多大影响?如要大量的动迁和征地,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当地财政是否能够承受?纳税人的钱必须要使用得当。

分析及处理建议:部分采纳。

1)本次规划已通过现场深入调研、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专家评审等程序,规划方案基本符合当地发展实际。同时,《规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完善相关程序和报批。

2)经核查,该公司的用地位于牧羊、罗沙,用地总面积为282870.73平方米。在《云浮市城区总体规划(1996-2015)》(1996年12月11日经省政府批复同意)中,该用地规划为保留绿地。2007年10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致函原市城乡规划局咨询该地块的规划要求。原市城乡规划局于2007年10月25日依据《云浮市城区总体规划(1996-2015)》作出复函(云规函〔2007〕229号),该用地为山林绿地。2007年11月29日,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挂牌转让该用地时,明确提出了根据云规函〔2007〕229号复函,该用地为山林绿地。在《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2014年8月8日经省政府批复同意)中,该用地大部分规划为山体绿地,小部分规划为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在本次《规划》中,该地块规划的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是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并不是对该用地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

3、阮朝棣(云浮市恒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议慎重考虑恒悦项目地块西南角三角形绿地的设置。

分析及处理建议:不采纳。该地块在2014年8月8日经省政府批准的《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中为公园绿地。《规划》是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而非对该用地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同时结合现状水系,预留生态廊道,符合片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同时,绿地及水系面积(3429平方米)仅占该地块总用地面积(49270.89平方米)的7%,将在控规图则中明确该用地可作为其居住区配套公园绿地,提升居住区整体环境水平。

4、伍兴玉(亨达〈香港〉国际投资公司):

1)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体恤业主多年的重大经济损失。

2)请求政府部门能按土地证的使用性质规划。

分析及处理建议:不采纳。经查询,该公司的用地位于花德山脚,用地总面积为53688平方米。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未对该用地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在《蟠龙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7-2015)》(2000年1月11日经省政府批复同意)中,该用地处于蟠龙洞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范围内,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允许进行开发建设。在《云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2014年8月8日经省政府批复同意)中,该用地规划为山体和公园绿地。在本次《规划》中,将该用地规划为公园绿地和农林用地,是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而非对该用地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

5、申广洪(云城区高峰街新村社区):希望重点关注城市内涝问题,规划部门要加强对排水设施建设的督促、实施管理。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将针对排水设施的现状问题,加强城市排水工程规划部分内容。

6、林志洪(云城区河口街红阳村委):建议加强城市排水工程建设与管理。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将针对排水设施的现状问题,加强城市排水工程规划部分内容。

7、邓洁梅(云城区云城街丰收村委):

1)充分考虑村留用地的规划落实,保障村民利益。

分析及处理建议:基本采纳。待村提供相关留用地的用地红线,并与国土部门核查后,结合规划情况进行考虑。

2)控规对我村时代广场旁的村商业土地不能发证和搭建,造成我村土地浪费,与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政策不相符。

分析及处理建议:基本采纳。待村提供相关留用地的用地红线,并与国土部门核查后,结合规划情况进行考虑。

8、欧德刚(云城区云城街金龙社区):

1)完善交通设施建设。一方面要规范车辆的通行,建议可以限制重型车辆进入,合理规划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合理设置停车位。另一方面要增设公交候车亭,增加公交线路,结合商贸文化旅游的主题可以增设石文化旅游线路。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将优化牧羊路交通流线组织,加强牧羊路交通设施配套建设。

2)建议政府牵头对牧羊路沿线的商铺门面统一规划,进行升级改造。重点突出云浮本地商业旅游特色。合理改造商铺门面,提高城市品位。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将重点提升牧羊的城市景观品位,打造具有云浮特色的商业旅游街道。

3)加快建设周边的商业小区,做好相关的城市配套,聚集人气。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将按照相关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

4)对牧羊路的绿化继续升级改造,种植一些有本地特色的花草树木美化道路环境。对于云城肉联厂建议可以由政府出面指导搬迁到其他地方,避免影响城市街道的环境和品位。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将充分对接《云浮市现代生态城市行动纲要(2016-2020)》,加强绿地景观系统的构建,实现对片区的整体绿化升级。

5)以建设蟠龙天湖风景名胜区和云石遗址等旅游资源为契机,充分整合牧羊路石艺展销的商业特色结合城区周边的旅游景点,规划新的旅游知道路线,大力吸引旅行团和游客的到来。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将整合云石遗址公园、蟠龙天湖风景名胜区、牧羊路沿线商贸业等旅游资源,打造牧羊路商贸文化旅游带。

9、袁晓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建议对文本进行进一步校核。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进一步对规划说明书及文本进行校对核实。

2)应当加强新老城区的交通联系,促进新老城区联动发展。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将充分对接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打造同城一体化的城区交通体系。

10、李福礼(云城街道办事处):

建议多考虑征地留用地、回迁地问题,考虑群众诉求,与国土部门、街道社区多衔接,对已批或正在办理的征地留用地、回迁地予以落实。

分析及处理建议:基本采纳。待街道办提供相关留用地的用地红线后,并与国土部门核查后,结合规划情况进行考虑。

11、李秀文(高峰街道办事处):需慎重考虑确定石脚围大沙地地块用地性质。

分析及处理建议:不采纳。经核查,该地块目前尚未出让,考虑到片区现状缺少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文化设施和中小学设施,在周边用地已开发建成的情况下,规划建议将该地块作为中小学用地。

12、黄俊(河口街道办事处):

1)要从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规划应与已安排的征地留用地、拆迁回迁地相衔接。

分析及处理建议:基本采纳。待街道办提供相关留用地的用地红线,并与国土部门核查后,结合规划情况进行考虑。

2)建议加强河口街道(含新城快线)城市排水工程建设。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规划》将针对排水设施的现状问题,加强城市排水工程规划部分内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

 

 

云浮市规划编制委员会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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