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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云浮市云安区(云浮新区)住房保障申请受理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云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4-11-12 17:29:28 分享到:

  一、什么是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是指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通过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领取租赁补贴,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云安区(云浮新区,下同)住房保障?在哪可以受理申请? 

  (一)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对象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对象:(1)具有云安区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的孤儿;(2)新就业无房职工;(3)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4)“青年安居计划”高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5)在云安辖区内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6)在云安区稳定就业的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以及家政从业人员。

  2.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对象:具有云安区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的孤儿。

  (二)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地点

  1.符合条件的云安区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的孤儿(以下简称云安区户籍的中低收入家庭)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社区、居(村)委申请;

  2.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异地务工人员、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以及家政从业人员由申请人或用人单位统一向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

  3.青年安居计划”高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向团区委申请。

  三、申请住房保障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结合各种申请受理对象类型,申请条件主要包括有:收入不高于每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该内容仅限云安区户籍的中低收入家庭),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三年内无房产转让,未享受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及住房优惠政策,无机动车,无工商登记或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不高于5万元(含本数)、有与本区域内行政或企事业单位签订合同以及获得相关学历(该内容不纳入云安区户籍的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二)申请租赁补贴:申请条件主要包括收入不高于每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三年内无房产转让、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无机动车、无工商登记或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不高于5万元(含本数)。

  四、如何申请住房保障?

  申请者应当如实填写《云浮市云安区住房保障申请表》,并根据申请者所属的受理对象类型,按所需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五、具体审核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申请人提交住房保障申请后,由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委、居委)通过入户调查进行初审,再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公安(车管所)、公积金中心、社保、市场监管、团区委、人才主管部门等部门,通过资料核查等形式,对申请人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自然日)。对符合住房保障的对象,以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安区(云浮新区)住房保障申请受理通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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