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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云浮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0 08:11:09 文档来源: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查看次数:- 【字体:

云农农函〔2026〕85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276号)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40号)》要求,现发布我市2025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云浮市内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基层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农村电商、传统技艺、农村集体经济运营等工作;在云浮市内非公有制单位从事烹饪、家政服务等相关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服务地点不在基层一线的省属非公非营利组织人员均不得申报参加乡村工匠职称评审。

  已在其他系列取得职称,跨系列申报乡村工匠人员,按《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规定执行,且须提供涉农非公基层一线范围的业绩材料。

  二、评委会受理范围

  2025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评审,我市民间美术、乡村戏剧、民间建筑、经营管理、生产应用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受理申报专业及职称详见下表。

2025年度乡村工匠评审我市评委会受理范围表

评委会名称

受理专业

受理职称

云浮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种植技术、畜禽养殖技术、兽医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

技术员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云浮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农产品经营管理、数字农业经营管理、乡村规划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

云浮市乡村工匠民间建筑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建筑施工、建筑管理、建筑设计

云浮市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木雕、石雕

云浮市乡村工匠乡村戏剧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粤剧、舞剧

  上述评委会未受理的职称和专业(如2023年以来在经营管理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中增设的“农村职业经理人”专业等),以及申报民间音乐、民间杂技、传统工艺、烹饪、家政专业职称的需报省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中、初级需经委托评审程序进行委托,具体专业受理范围详见附件6《云浮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受理范围》)。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根据省工作指示精神,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以邮戳为准);网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31日18: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四、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276号)(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广东省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等10个专业类别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详情可通过“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http://yzb.joinken.cn/xcgj)通知公告与信息发布栏目查阅。

  六、申报途径及流程

  (一)线上申报。

  1.申报人根据自身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对照我省职称政策及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通过手机号码注册账号或登录“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http://yzb.joinken.cn/xcgj);

  2.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3.填报后导出《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表格并打印,连同《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所要求的纸质材料交由用人单位审核(无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申报人由所属村委会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及盖章等程序),审核完成后进行评审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完成后,由公示单位在《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五)填写情况及盖章;完成后由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上传公示情况表扫描件,在线提交申请表完成线上申报工作。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线上完成提交后,按照要求将打印好的相关表格、附件等申报材料装订并用档案纸袋装好,按流程依次送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线下初审,集中报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审,复审完成后集中流转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纸质材料与申报系统填报内容须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三)流程节点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包含各级部门审核、材料补改,评审委托函出具等环节,为避免逾期,各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务必提前规划,建议至少提前10—15个工作日完成材料报送。

  职称评审委员会及我市职称申报点受理地址及电话见附件2、3,申报流程图见附件5。

  七、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一)用人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含负责审核自由职业者的村委会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下同),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将结果及时报送相应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含系统、纸质材料)。

  (二)材料复核。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特别是要审核申报人在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中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各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八、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评审结束后,云浮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使用个人账号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在“网上业务—个人信息”栏目中查看我的职称证书并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工匠人才队伍是新时代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支撑。实施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是积极探索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关乎乡村人才振兴大局,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云浮市农业农村局云浮市教育局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云浮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云农农函〔2023〕197号)有关实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保证人力物力,做好资金保障,跟踪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贯彻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宣传工作要做到点面结合,既要在全社会营造氛围,又要对行业协会、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社等乡村工匠集中的领域进行重点发动,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工匠职称评价,鼓励和支持他们争当乡村振兴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我市实现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作出贡献。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职称评审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强化责任担当。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十、其他

  (一)收费标准。

  2025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康(市农业农村局),0766-8923092。

  李灼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66-8869061。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规定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录.docx

  附件3:各县(市、区)职称申报点通讯录.docx

  附件4: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5: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申报流程图.doc

  附件6:云浮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受理范围.docx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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