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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大云雾山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已经通过由云浮市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公示日期: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云浮市林业局网站
受理单位:云浮市林业局
受理电话:0766-8831599
邮 箱:yflz8831599@163.com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锦绣路26号云浮市林业局
邮 编:527300
附件:云浮市大云雾山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
云浮市林业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云浮市大云雾山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
一、调整理由
云浮市大云雾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于2006年12月经云浮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云府函〔2006〕68号),保护区批复面积为1105.76公顷,矢量化实测面积为1105.78公顷;保护区属小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根据工程选线唯一性论证结果,云安区石城至富林环大云雾山公路新建工程建设将不可避免占用云浮市大云雾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为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强化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与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案
(一)调出范围和面积
拟将省重点建设项目云安区石城至富林环大云雾山公路新建工程建设占用保护区的区域调出大云雾山自然保护区范围,面积合计42.47公顷。
(二)调入范围和面积
拟将保护区东片区西南部资源质量较好且与保护区相邻的林地调入保护区范围,调入面积为108.86公顷。
三、调整结果
范围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1172.18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71.34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1.68%;缓冲区面积256.26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1.86%;实验区面积544.58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