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是否继续?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专题专栏 > 巩卫专栏
致全市企业员工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06-09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字体:

    当前,新冠肺炎病毒还在不断变异,疫情走向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必须牢固树立“坚持就是胜利”的坚定信心,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持续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持续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特向全市工厂企业及广大员工作出如下倡议:

    一、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提倡企业员工留云过节休假,倡导在云浮员工端午假期前后非必须不出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差、不旅行,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和14日内有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报告的县(市、区)以及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市外来(返)云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1天通过“云浮防疫”小程序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和向单位报备。从市外低风险地区抵云后24小时内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从市外中高风险地区、近14天内有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地市来(返)云的人员,抵云后还须配合分类分级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3天2检”等防控措施(具体可通过“云浮疾控动态”公众号或“云浮防疫”小程序查询)。来(返)云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企业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地、各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开展防控工作,要主动劝阻中、高风险地区返云员工暂缓返云。倡导员工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尽量减少活动数量,在封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对规模较大、人员来源地较广的活动,举办方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并按要求报批报备(村、社区群众自发聚集活动在“云浮防疫”小程序报批),活动期间严格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防控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并将《工作指引(第二版)》要求传达到企业所有员工,确保所有企业和员工全覆盖并知照执行。

    三、加强个人防护及宣传。各企业要储备足量的口罩、消毒液和免洗洗手液等防控物资,要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的防疫四件套。各商会、协会履行好职责,积极引导会员企业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宣传最新防控政策。

    四、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物资(快递)疫情防控。一是安排相对固定人员负责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物资(快递)处理,对作业员工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督促作业员工正确佩戴口罩、手套、隔离衣,避免用手接触眼、鼻、口。二是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固定场所,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物资(快递)进行接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并加强对该固定场所的消毒工作。三是建立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物资台账,明晰往来详细信息,做到可追溯。对作业场所设置摄像头,实现录像可查。四是作业时选取科学消毒方式加强消毒,对货物、邮件快件外包装,坚持“消一层、撕一层”;对产品外包装可采用擦拭等方法进行消毒;对作业员工使用过的防护服、口罩、手套等物品,要严格按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五是严格做好场所码扫码登记工作。一是所有企业要积极申请场所码。场所管理员通过“粤省事→粤康码→公共场所→我是管理员”进入管理员端,完成实名认证,进入绑定页面填写所属区域及场所名称,生成“场所申报码”。(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二是加强扫码登记工作的落实。各企业要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进入人员扫码,做到所有入企人员要做到“应扫尽扫”。

    让我们携起手来、万众一心,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堡垒,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2023-03-08 11:23:28共创全国文明城市 共建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致全体市民的倡议书
  • 2023-03-02 09:35:082023年云浮市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召开 擂动催征战鼓 奏响创文强音 打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攻坚仗 卢荣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 2023-01-14 15:58:49云浮多措并举解决群众“用药难”问题,防疫物资市场供应充足
  • 2023-01-14 15:57:27今年云浮首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传递了哪些重要信息?
  • 2022-11-26 17:22:19一封家书——致他乡云浮人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66-8822166  
    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二路112号   联系邮箱:yunfujm@163.com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