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移动版
 |  长者助手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 主要职责 > 云浮市民政局
云浮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云浮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云浮市民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云发〔2024〕18号),设立云浮市民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三、负责全市镇(街)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六、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市性社会组织的成(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登记前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市性社会组织换届工作。

    八、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等职责。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浮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ICP备案号:粤ICP备09015554号-1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