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   移动版
 |  长者助手  |   长者专区  |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规划计划 >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区)2020年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的通知(云府办函〔2020〕15号)
  • 时间:2020-07-31 22:54
  • 来源:本网
  • 浏览:-
  • 分享到:


2020.7.31.png

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区)2020年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促进实现“美丽云浮、共同缔造”目标,切实做好市中心城区(云城区)2020年土地收储和出让工作,保障我市建设项目用地和完成土地出让收益任务,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土地收储出让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3〕27号)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级土地储备资金运营管理及出让收益分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云府办〔2013〕28号)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各级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服从大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把土地收储和出让工作动员好、组织好、部署好,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一)市中心城区(云城区)2020年土地收储计划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完成中心城区(云城区)收储土地9宗,面积约1404.6亩,总征地包干费用约16325万元(不含云浮东出入口周边地块的征地拆迁费用);二是使用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补助资金收储土地1宗,面积约15309亩,征地包干费用约144477万元。

      (二)市中心城区(云城区)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出让中心城区(云城区)土地14宗,面积约1126亩,主要为商住用地,出让收入预测约200149万元,其中缴入市财政专户约155029万元,缴入区财政专户约45120万元;二是出让云城区东部片区的工业用地2宗,面积约5468亩,出让收入预测约82020万元,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云城区和市自然资源局要根据《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区)2020年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建立好征地拆迁和土地出让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为责任人,亲自部署,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攻坚克难,抓好落实。同时,定好责任领导、人员、时间、目标、责任,将土地收储和出让相关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实行层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市中心城区(云城区)2020年土地收储和出让工作任务。

       三、共同配合,形成合力。云城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早抓好征地拆迁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市财政、住建、投资促进、自然资源和林业等部门,要注重协调联动,支持、配合征地拆迁和土地出让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土地收储和出让任务。各级要加强信息沟通,保证信息畅通,并及时将征地拆迁和土地出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四、依法征地拆迁,确保社会稳定。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抢建抢种”和扰乱政府正常征地拆迁工作的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要定期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动态,避免群众因合法权益受损而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详细掌握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被征地拆迁单位和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使被征地拆迁单位和群众支持、理解、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办事。征地拆迁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行为。对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造成国家、集体和被征地拆迁群众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督促落实,强化督查。市政府不定期召开征地拆迁和土地出让工作会议,听取云城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各地块的征地拆迁和出让的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针对各地块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法,推进征地拆迁和土地出让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加大督查力度,由市委督查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云城区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工作进度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全面完成2020年土地收储和出让工作任务。


        附件:市中心城区(云城区)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ICP备案号:粤ICP备09015554号-1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