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266号)的要求,现按规定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共73,040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次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40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财政将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拨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市级统筹,不纳入基层“三保”专户管理,各县(市、区)配合做好相关账务处理。请各县(市、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财社〔2022〕1号等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安排并上划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
云浮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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