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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6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云浮市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云浮市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云浮市信访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市信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学习、认领问题,研究措施、认真整改。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察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用整改实效体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既是对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的建设的有力指导,也是推动落实信访工作部署的强大动力,必须增强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第一时间成立市信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实,以上率下带动各科室(中心)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体系。局党组书记撰写的《准确把握巡视巡察工作条例要求,提高服务保障和推动工作水平》文章在省《南粤信访》刊发。
(三)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巡察整改见行见效。市信访局党组坚决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履行核心职责、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结合,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坚持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体整改,点上问题和面上问题一体解决。2024年,我市信访多项主要指标排名全省前列。
(四)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市信访局领导班子认真开好2024年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增强整改内生动力,带领全局上下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改出干事创业精气神,改出事业发展新局面,获得了上级和群众的高度认可。2024年9月底市委市政府授予市信访局“云浮市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全年信访系统收到群众送来锦旗31面。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差距,统筹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入。
一是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是政治工作、信访部门是政治机关、信访干部是政治干部的意识,大力加强信访部门政治机关建设。把落实“第一议题”机制与人民信访工作融合起来。每次党组会议,均安排1名党组成员领学,其他同志结合“第一议题”的内容作学习分享,力求更好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自巡察反馈以来,市信访局召开党组会24次,学习第一议题54个,局党组成员结合信访工作进行第一议题专题学习心得分享24次。局党组会议增设固定议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由局党组书记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有关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并提出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巡察反馈以来,运用“一周一学习”机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24次的内容,引导全市信访干部切实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市信访局组织全市信访干部开展了三轮次全覆盖信访法治化业务规范化培训班,切实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指导。建立信访文书市级审核机制,对未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问题件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实现以审代训、以审促干、以审提审。建立“一周一案例一剖析一提炼”“一案一研判一周一交流”机制,共剖析提炼36个典型案例,交流100多份处理意见书(案例),对整个案件进行全面复盘剖析,提炼总结经验做法,推动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进一步提升全市信访干部解决信访问题能力水平。
三是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开展4轮次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信访督导员制度的情况督导。巡察反馈后,已督促制定信访督导员制度,并安排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
2.局党组领导发挥作用不充分。
一是实施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基工程,从预防、受理、办理、监督、维护秩序五个方面全面提升我市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六个部门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涉访违法人员,信访秩序明显规范。2024年,局党组书记主动到市直及基层有关单位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宣讲4次。制作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动画2部及音频1则,在全市电视频道、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门户网站、乡村大喇叭等常态广泛宣传,发动全市信访部门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五进”(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26次。
二是常态化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2024年1月23日、5月20日、10月25日先后三次举办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规范化培训,市县镇三级1000多人参训。常态化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规范化评查,逐案指导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推进信访事项实质化解。重点关注每日转送交办信访件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发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函,约谈信访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是履行好“三项建议”职责,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2024年共办理人民建议116件,向省信访局报送《人民建议摘报》9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四下基层”,推进基层治理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2024年主动排查并及时推动5182件矛盾纠纷化解在“未访未诉前”。2024年全市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0.96%。定期研判我市信访形势动态,2024年形成4份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四是扎实落实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建立健全“四级书记抓信访”责任体系基础上,同步夯实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事权责任。对巡察指出的某教育培训机构退费问题,市信访联席会议多次组织人社、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召开信访事项专题调处化解工作会议,并组成联合工作组专门到该教育培训机构实地核查,明确责任,推动信访事项化解。2024年至今,根据党中央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部署,我市市县两级信访部门主动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事纠纷。
3.统筹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优化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流程,强化对各地各部门的督促指导力度,精准督导压实主体责任。巡察反馈后我局组织有关市直单位对重点信访事项现场督导10次。实行重点信访事项持续跟进督办工作机制,督促属地、政法和信访部门派人组成三人小组进村入户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对教唆以访施压的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不断完善领导包案调处化解信访疑难案件工作机制,强化包案责任落细落实。
二是坚持挂点督导工作机制,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挂点督导,进一步压实调处化解主体责任和属地单位的疏导稳控责任。强化案件督导,着力推动重复信访事项攻坚化解。2024年,提前一个月完成第四批重复信访事项专项案件任务。
三是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落实法治化要求,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中坚持访调结合、调解优先。建立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研判机制,局主要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督导组对联系县(市、区)复杂疑难信访件进行全流程实地督导,有效促进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实质性化解。
四是制定我市纪检监察与信访部门联动衔接机制,对排查的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信访突出问题及时报送市纪委监委,同时加强检举揭发类信访事项协调移送。全力推进“暖心接访”“连心信使”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接访、办信服务质量全面提升,2024年全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应受理未受理信访案件数量为零。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一是通过“第一议题”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巡察反馈后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12次,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的认识。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班子整体和党组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监督评议。局党组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形成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并主动报送市委有关部门。
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一月一研判”制度,每月首个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召开信访领域意识形态研判会7次,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不断提高信访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概念内涵的理解把握。局党组成员认真对照意见要求进行深入整改,2024年,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认真履行直接责任,结合信访基层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开展意识形态专题调研4次,其他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专题部署或调研意识形态工作2次。
三是在“云浮信访”微信公众号、市信访局网站等平台加强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巡察反馈以来,“云浮信访”微信公众号、市信访局网站转发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文章24篇,平均每周一次主题宣传,强化新媒体阵地舆论引导效能。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内控管理工作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每季度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次。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认真规范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制定《云浮市信访局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局领导班子、科室(中心)负责人提醒谈话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科室(中心)负责人-干部职工全覆盖谈心谈话。巡察反馈后,局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共32人次,召开集中谈话提醒5次。2024年,市信访局党支部被评为第一批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
2.整治形式主义不够彻底。
一是对文件、会议从严审核把关,切实把数量减下来,把质量提上去。巡察反馈至今市信访局正式发文46份(包括函件),召开会议5次(不包括具体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会议、分析研判会议等)。
二是结合云浮信访工作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措施贯彻各类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对符合“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情形的信访诉求,制作工作指引明确不列入日常和年度性督办、考核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3.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
一是严格按照会计法、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报销审批手续,加强财务支出审批权限管理,严格按照《云浮市信访局财务制度》要求,对一定金额以上的支出,一律提请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巡察反馈后,局党组每月定期研究财务管理事项,局办公耗材费用累积达一定金额一并提请党组会议研究。严格规范和管理驻京驻穗开支,巡察反馈后市信访局对近三年驻京驻穗的费用台账登记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明确由专人进行定期核对,确保登记台账规范健全。
二是严格落实《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完善工会慰问金发放手续。明确慰问金证明材料要求,并加强对工会发放职工生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生育慰问等项目佐证材料的审核。自2022年起工会慰问金佐证材料均已落实文件要求。
4.公务用车管理不完善。
一是规范公车维修管理,2024年11月1日市信访局已与云浮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车辆定点维修合同。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做好公务用车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巡察反馈后,进一步完善了公车洗车管理机制,使用公车洗车费用明细表详细记录洗车日期,洗车人员等信息,完善定点管理制度。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组织人事制度执行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明确由党组会议对民主生活会筹备情况、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提前调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修改完善后再召开民主生活会。
二是高标准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巡察反馈后已落实专人负责会前谈心谈话和会议记录,做好会议材料归档存放工作。
三是2025年2月13日,云浮市信访局召开局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督导组到场指导监督,各业务科室(中心)负责人列席参加,对班子整体和党组成员对照检查进行了监督评议。
2.党务工作不规范。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科学制定了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及年度性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清单,确保全局党建工作和组织生活高质量开展。
二是立行立改,市信访局发展党员均已进行公示,并收集个人自传材料和思想汇报材料。巡察反馈后已将发展成为党员的公示材料、个人自传材料和思想汇报材料归入档案管理。加强发展党员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发展工作水平,强化发展党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党员发展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巡察反馈后,局党支部已梳理并完善新发展党员公示材料、个人自传材料和思想汇报材料等发展材料6份。
三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党费收缴,每月10日前收缴党支部党员党费并上缴到市直机关工委专户。
3.落实选人用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立行立改,市信访局近三年每批次考察干部均认真制定考察方案、在适当范围内张贴了公示。巡察反馈后已将考察方案、公示材料归入纪实材料管理。建立规范化纪实材料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纪实材料管理标准和流程,包括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环节,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强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组织专题培训,对负责选人用人纪实材料整理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材料整理的专业技能和规范化意识。建立定期检查和审核机制,对选人用人纪实材料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凡进必审”,坚持集中讨论推荐干部和任免干部,组织全体干部参与民主测评,按照规定对任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公示,严格资料管理及人事会议记录。2024年10月28日,已完成巡察指出的档案专项审核认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66-8988127;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云浮市信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sxfj@163.com。
中共云浮市信访局党组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