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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信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6 10:49:44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信访局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云浮市信访局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广东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坚持依法信访,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多措并举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坚持集体学法、带头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以实际行动带动信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信访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等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同时,加强政务、财务公开力度,对涉及的信访法规政策、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流程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局党员干部及信访志愿者不定期开展向群众现场宣讲《信访条例》、讲解网上信访办理流程活动,并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通过考学结合积极推动信访干部提高法治意识。

  二、学习法治政府纲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市信访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使依法行政与信访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的信访形势和本地信访工作实际,制定出具体办法,增强可操作性,真正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努力把本地区信访工作做好,全力化解信访矛盾。

  2021年,市信访局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树立了信访部门良好形象,为创建法治诚信服务型机关奠定良好基础。全市各级信访部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不仅自己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同时,还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与信访工作结合起来,向信访群众进行有关法律教育,提高了群众的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市信访局无行政执法职能,2021年度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无被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书、检察机关要求调查取证通知书,无协助开展检验鉴定评估勘验检查等通知书及检察建议书等情况。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等新修改新施行法律的情况

  一是组建信访工作普法队伍,由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带头,发展了一支由本单位接访工作人员为主力的宣传队伍,积极开展日常普法行动,向来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等普法宣传。二是以学习宣传《民法典》为契机,坚持抓好全员学法懂法用法,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国务院《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考试,人员参与率和通过率均达100%,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尝试以案释法进行宣讲,利用宣传折页、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多维度普法,扩大法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1年,市信访局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为依托,与市直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同时,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把依法行政工作与信访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努力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努力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依法甄别,切实做到诉访分离。一是诉访甄别标准化。在具体案件的甄别上,统一标准,实现诉访衔接。另外,各国家机关和人大信访部门在处理可能属于涉法涉诉事项的信访请求时,做到无缝对接,避免“踢皮球”。二是诉访处理标准化。按《广东省信访条例》、《广东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办法》等配套文件,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联运机制,开展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制定工作,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退出普通信访领域后的有效善后衔接机制,确保涉法涉诉事项“分得出、接得住、稳得了”。三是诉访对接标准化。健全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与人大信访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机制,加强诉访对接工作,避免出现真空,避免相互推诿,确保具体事项“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

  (二)深化推动类案化解工作机制。依据省联席办《关于建立推动信访类案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出台我市《关于建立推动信访类案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我市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着力化解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三)精细排查矛盾纠纷。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着力排查化解涉及涉房地产、集资融资、农业农村、脱贫攻坚、劳动社保、环保保护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定期排查每月一次,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化解时限,每月上报。

  (四)强化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坚持每月集中交办督查机制,组织多个督查组实施包片、包点制度,定期深入各县(市、区)、各镇(街)及信访事项现场了解情况,为信访事项把脉问诊,有效推动问题化解。创新督查方法,定期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网上巡查案件办理情况,实时跟进属地单位和事权单位办理进度,随时过问,随时督办。强化问责力度,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追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

  (五)狠抓信访问题调处化解。深入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基层,努力使问题不积累、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创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方式方法,推动司法调解和信访化解的无缝衔接,完善县、镇两级司法调解常态化机制,各镇(街)综治中心、信访接待大厅(中心)加强与司法所协调联动,司法调解及时介入各类矛盾纠纷;对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给出准确、权威的指引,建立信访超市,让群众能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和纠纷。对已经办结的信访事项,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不定期的“回头看、回头查”活动,及时了解信访人的思想动态,有效减少重复访。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即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工作原则,用心、用情、用力去回应群众诉求,把调处化解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对合理合法诉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而不是简单地程序上办结。

  五、下一年工作计划

  2022年,市信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新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不断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进程。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夯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思想根基和法治根基。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全员包案”活动,加强和改进初信初访事项办理,进一步提升信访事项的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继续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着力整治重复信访,不断减存量控增量,推动从政策层面化解一批信访问题。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加强法治信访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四是继续加强信访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充分准备。

  六、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市信访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做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提升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积极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市信访局网站政务公开,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三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办信、接访,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信访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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