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林业局"网站 是否继续?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林业局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
云浮市林业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发布时间:2020-01-16 10:57:38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表一

云浮市林业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撤销许可的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

的数量

不予许可的数量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1

云浮市林业局

103

103

103

0

2


合计

103

103

103

0

2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1

云浮市林业局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103

103

103

0

2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


表二

云浮市林业局2019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罚没金额(万元)

备注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 计(宗)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1

云浮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0

8

2

0

0

0

0

0

10

11.7163


2

云浮市腰古木材检查站

0

0

23

0

0

0

0

0

23

16.0165


3

广东省森林公安局西江分局

0

1

0

0

0

0

0

0

1

0.63



合计

0

9

25

0

0

0

0

0

34

28.3628

-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1

云浮市林业局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

 

0

9

25

0

0

0

0

0

34

28.3628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 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3.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三

云浮市林业局2019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云浮市林业局2019年度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收费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宗)

实施数量(宗)

收费总金额(万元)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1

云浮市林业局

1

65.66

0


合计

1

65.66

0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1

云浮市林业局

0

0

0


合计

0

0

0

 

1

65.66

0

说明:

1. 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统计范围)

2.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表五

云浮市林业局2019年度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宗)

-

说明: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表六

云浮市林业局2019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

次数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1

云浮市林业局

5

2

云浮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20


合计

25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1

云浮市林业局

0


合计

0

 

25

说明: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对象的日常巡查,按出动次数计算,出动1次计为1宗检查。





云浮市林业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03宗,予以许可103宗。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103宗,予以许可103宗。(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0宗,予以许可0宗。

    2.(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3.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4宗,罚没金额283628元。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34宗,罚没金额283628元。(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0宗,罚没金额0元。

    2.(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3.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0宗。(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0宗。

    2.(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3.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1宗,征收总金额656600元。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收数量为1宗,征收金额656600元。(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收数量为0宗,征收金额0元。

    2.(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3.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征用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征用总数为0宗。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用0宗。(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征用0宗。

    2.(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征用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3.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征用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用总数的0%。

    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5次。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25次。(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0次。

    2.(1)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3.本部门2019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19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2023-03-24关于印发《云浮市林业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 2023-01-29云浮市林业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 2023-01-11云浮市林业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 2023-01-11云浮市林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4-20云浮市林业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维护:云浮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766-8830416   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城区锦秀路26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