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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局,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现就林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组织开展林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化解林业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途径,要抓紧部署落实辖区林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明确判定标准。根据《林草行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结合我市林业实际,判定标准是营造林、木竹材采伐、疫木处理、野外调查监测、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作业人员未接受专业及安全教育培训,作业时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未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具有明显攻击性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公众展示展演场所未采取防止野生动物逃逸措施,未设置警示提醒。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压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宣贯,立即在林业领域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现真会查、真查出、真管控、真整改,维护林区平安稳定。
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在10月22日前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市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科。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草行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wps
云浮市林业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