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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云浮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工作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况、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其他、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涵盖市金融工作局
一、概况
2013年,市金融工作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我省有关信息公开的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市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加大力度、明确责任、扎实推动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信息对社会公众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信息公开情况
市金融工作局的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市金融工作局的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金融办网站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公开信息情况。2013年度,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金融办网站同步发布信息1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信息公开9条;工作动态8条。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云浮电视台、《云浮日报》等多家媒体分别刊登或播放市金融工作局的信息近1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通过网上申请、信函申请、电话申请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全年暂没有受理过依申请公开来件,接收咨询电话20多人次,内容涉及市金融工作局各项业务和金融服务。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任何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政府公开金融信息时,我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其他情况
2013年,我局未接到有关因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市金融工作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数量不多等问题。在2014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以积极、创新的态度,丰富相关内容,服务社会,扎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将加强栏目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充分依托市金融工作局门户网站和广东省金融办网站,及时、全面发布和更新我省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为公众提供丰富的金融动态信息;二是加大工作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岗位信息互通,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同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加强对各项信息的收集,定期对我局工作产生好或不好的信息都应及时处理,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以及其他信息公开系统同步发布,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