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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6 21:03:14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字体: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落实到位

1.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2020年,我局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情况。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年内,本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3次,组织开展学法考试1次。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0年,我局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1)公共服务事项依法审批。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互联网+监管”及行政执法、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依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权责的委托或下放,逐步理清我局权责清单。截至目前,本辖区共完成小额贷款公司变更服务审批事项2次,正在申请的注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事项1个;典当公司变更服务审批事项1次,正在申请的终止经营审批1个;融资担保公司变更服务审批事项2次。

2)“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一是适度放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杠杆。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楷模”监管评级结果运用,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扶优限劣”,从20206月起,对我市监管评级等次为BB级的1家小额贷款公司,放宽对外融资余额为不超过净资产的2倍;B级的1家小额贷款公司,放宽对外融资余额为不超过净资产的1倍;并对B级以上的2家公司在开展创新业务、享受其他优惠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对我市监管评级等次为C级的2家小额贷款公司,放宽对外融资余额为不超过净资产的0.5倍,除银行借款、小额再贷款外,我市C级以上的4家公司还可通过法人股东借款方式进行融资,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综合收费。指导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放宽担保保证要求,降低担保收费标准,对疫情防控相关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下调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在原有基础上,费率下降幅度达到41%20201-10月节省担保费519.02万元,服务户数190户,总担保金额14.19亿元。三是下调典当行续当费率。鼓励典当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无法及时办理赎当、续当的当盲目做逾期绝当处理,酌情减免一定逾期罚息。对其中有续当需求的当户,可先行受理续当,适当延长当户缴纳前期利息及当期续当综合费用的期限,据统计,月综合费率下降50%,在原有4.2%的基础上下调至2.1%20201-10月,全市5家典当行典当总额4160.01万元,典当余额3634.38万元,不良额0元。

2.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并实行动态管理。2020年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的文件精神,经梳理,我局迅速落实专人负责省局委托我局办理的3项事项承接工作,已按要求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进行调整,并于32日在广东省(云浮市)政务服务网站上调整公布,分别是:对典当行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与其他典当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超过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或者典当行从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对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当余额、财产权利质押以及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未按《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比例进行管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典当行未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典当当金利率、典当综合费用超过规定费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指南和业务流程,确保委托事项全覆盖;同时,按要求抓好落实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日常工作,督促机构规范经营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一是执法队伍人员少、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取证设备还需添制。二是加大金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素质。随着金融工作的不断深入,金融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金融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执法的效能。

()欠缺金融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当前,相关法律还未授权我局对典当行进行监管,影响执法效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市金融工作局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党委政法关于法制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制建设工作要点及法制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并在指定规范性文件、办理信访件等工作中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订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学法纳入党组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带头督促班子成员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处置非法集资“五进”活动,并创新举办防范非法集资微视频大赛。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法建设的主要安排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由党组书记带头学法守法护法,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坚持民主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金融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金融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市金融工作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云浮市金融工作局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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