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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28 16:20:42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0日至8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金融工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金融工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后3个月的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见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行动指南,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荣春书记关于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切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刮骨疗毒、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高度重视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整体落实见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带头深入学习领悟相关精神实质,夯实全体干部职工对落实巡察整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推动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履行好局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形成齐抓共改协同推进的整改合力,局党组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监管企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督导跟进力度。

(二)压实责任担当,加强督导检查。局党组书记带头发动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责任,聚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对标具体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牵头各责任科室研究整改措施,亲自严格把关迅速制订印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云金党〔2022〕18号),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及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逐项销号,加强督导、压实责任、挂图作战、倒排工期。2022年6月份以来,局党组书记牵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项12次,召集我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碰头会等形式研究巡察整改措施近10次,切实做到定期研究碰头,严格督促办公室每周及时更新整改台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按质完成。

(三)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剖析。2023年1月12日,我局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到会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进行,在开展查摆前,党组书记强调开展批评要“对准靶心”自我批评要“亮出短处”,相互批评要“戳中要害”,杜绝“老好人思想”,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针对巡察反馈整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深刻剖析。市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到会同志充分肯定了此次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能够做到会前有准备、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到位、互相批评开门见山有辣味,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整个会议严格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开展,紧扣问题、直奔主题,既红了脸又出了汗,达到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进团结、共同提高,进一步明确目标,推动整改落实的目的。

二、严格聚焦对标反馈意见,求真务实剖析问题根源,深思细谋研究整改措施,动真碰硬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全面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的具体存在问题,局党组严格对标对表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及时跟进落实,对可立行立改的问题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对需循序渐进整改的问题稳步推进整改落实,确保不漏一项。截至2023年1月20日,阶段性完成需长期坚持的事项4个,其余事项均已完成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到位。

(1)针对“学用结合不够全面系统”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局党组对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党的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有时会以各类会议较多、业务工作日益繁重为由,投入在理论学习方面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对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党组会议,个人原原本本读原著、悟原理方面做得不够,党组会议和学习过程中较少结合工作实际谈心得体会,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党组会议、集体学习常常安排的时间较紧,较少预留充分的时间用来理论联系实际谈感悟。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审定每次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党组会议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与金融工作、经济工作有关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做到深入学习贯彻。二是丰富政治理论学习的形式,改变传达学习为主的方式,开展研讨式、主题发言式等各种方式的学习,党组成员聚焦会议内容,紧密联系我市金融工作实际情况、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安排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做到每次党组会议学习都有贯彻意见。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贯彻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收到反馈意见后按计划执行,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2次。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局党组成员及办公室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第一议题”的相关要求还没有学深悟透。二是局党组较少俯下身子研究每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存在被动学等情况,一般由办公室主任或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的职员来决定学习内容。三是党组书记、分管领导较少审核检查办公室人员记录的党组会议记录本,没能及时发现党组会议记录本出现将学习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与“第一议题”学习混作记录在一起的低级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及办公室人员对落实“第一议题”的相关文件通知进行一次学习,已于2022年10月17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精神,于2022年12月14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第一议题”相关学习要求。二是党组书记、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审定每次召开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定期审核检查党组会议记录本,避免再次出现低级错误。三是已于2022年9月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符合条件有关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接替借调人员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记录员工作。进一步完善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党组会议纪要格式进行修改统一,明确分为第一议题学习、领导干部学法、传达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事项、人事议题等模块。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针对“破解‘融资难’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政策和市场研究不深不透,政策执行效率较慢,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导致业务开展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用足用好云浮市融资担保基金等各类政府金融基金平台,撬动更多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破解“融资难”问题。推动成立了市级融资担保基金。2022年新设立了总规模3000万元的云浮市融资担保基金,构建完善“国家、省级、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银行机构”的“政银担”合作贷款模式。该基金于2022年9月份正式投入运作,至2022年12月末已开展99笔业务撬动银行贷款1.29亿元。充分发挥原有政府金融基金平台作用。截至2022年12月末,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累计提供担保2945笔业务共78.57亿元;应急转贷专项基金累计提供应急转贷业务514笔共45.48亿元。二是对《云浮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市政府已于2022年11月30日发出《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延长实施期限的决定》(云府〔2022〕43号)明确了修订内容。该办法修订后更合理更具有操作性。组织相关银行、保险机构进行协商洽谈,召开业务合作签约会议,目前已有2家保险机构、8家银行机构签订业务合作协议,进一步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尽快恢复运作。三是大力推广“中小融”平台,强化线上融资对接。截至2022年12月末,辖内银行机构通过省“中小融”平台累计向351家企业授信19.08亿元,累计向290家企业放款9.28亿元。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针对“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原因分析:与市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不够到位,对银行机构的指导引导不够到位,政策宣传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扎实推进“美丽圩镇+信用村建设”工作。截至2022年12月末,通过该项目开展农户信息建档66.62万人,授信人数15.73万人,授信金额142.85亿元,发放贷款61.22亿元。全市已建成信用村707条,提前完成“2022年末前各县(市、区)50%的行政村建成信用村”的目标。该做法被列入《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的全省18条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之一。积极推进“县域普惠金融”项目,为三农群体提供纯信用的线上贷款服务,2022年1-12月全市累计向10.83万人放款52.10亿元。二是加强与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云浮银保监局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丰富农村资产质押融资产品体系,推出更多惠农金融产品,发放更多涉农贷款。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585.63亿元,同比增长11.09%。三是进一步加大基金平台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根据现有基金情况汇总形成我市金融类资金和平台宣传PPT,并发送至各基金业务主管以及工商联等部门,通过各个单位微信公众号、官网、新闻媒体等不同途径进行基金政策宣传。同时,组织开展“送金融服务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以走访各县(市、区)重点企业的形式面对面广泛宣传基金平台的效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3)针对“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办法不多”的问题

原因分析: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还不够健全畅通,解决企业融资方面实际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理想。

整改情况:2022年以来协调召开6场融资对接座谈会,为企业宣讲政策,推动政银企融资对接。建立全市提高企业信贷获得率工作联动协作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急转贷资金跨行转贷业务顺利开展发放,创新开发“南药贷”,精准施策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2022年广东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获得信贷”指标排名跃升全省第8位,比上年度大幅进步了12位。其中“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为22.35%,排在全省第9位,比上年度大幅进步了12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4)针对“培育本地企业上市力度不足”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推动企业上市对接资本市场还不够重视,宣传力度不足,谋划、培育、指导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培育本地企业上市放在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局党组会议每月至少研究1次培育企业上市有关事项。二是2022年11月期间到各县(市、区)开展了走访调研活动,加强对各县(市、区)金融工作部门开展上市培育工作指导,重点督促和协调罗定市、郁南县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目前已在制定中。三是推动云浮市新三板发展基金于2022年7月20日对某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投资4000万元。四是加强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走访,帮助协调解决企业推动股改上市遇到的困难或问题。2022年10月以来共走访23家企业,帮助解决困难或问题5个。五是推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云浮基地”于2022年10月19日揭牌成立,今后可充分借助深交所完善的企业上市服务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和孵化培育体系,为云浮拟上市优质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服务。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3、履行地方金融部门职能职责不到位。

(1)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原因分析:主观原因是对当前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对金融领域风险预警监测的措施较少,部门间的联动不足;客观原因主要是接入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平台费用较高,约90万元一年,市财政局近几年批复给局的预算每年总共只有30万元左右,因此未能与该平台对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现场排查和风险化解处置,确保全市地方金融领域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二是加强与中国联通公司业务合作,运用金融科技监管,大力拓宽信息来源,创新建立金融舆情风险AI智能识微系统,对各类金融风险信息进行精准抓取精准推送,第一时间处置,强化对金融舆情风险监测预警,实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针对“协调解决重点领域金融风险进展不大,农合机构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仍有差距”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辖内某农商行风险化解工作难度较大,存在一定程度“小马拉大车”的现象。辖内某农商行在不良资产清收工作方面自主能动性不足,缺乏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辖内某农商银行移交上级农商银行管理后,出现管理体制机制不畅顺,对不良资产处置审批环节、法务审核流程,影响风险处置成效。三是党组书记、分管负责领导、业务工作人员,由于多年来做了大量的协调性工作但工作结果又未能达到预期成效,导致有时会出现一定程度心灰意冷、松懈怠慢的情绪。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起,市金融工作局牵头组织云浮、罗定两级有关部门业务骨干成立督导工作专班进驻某农商行,定期梳理农商行不良资产情况,约谈不良贷款户,形成工作台账,推进重点、大额的不良资产清收,成功处置某楼盘地块抵债资产处置,有望近期可回收1.1亿不良资产。市金融工作局先后组织召开不良资产清收工作会议共20次,8次到辖内农商银行督导清收工作,加快推进农商行不良资产清收进度。二是辖内某农商银行完成本年度不良资产清收任务的86%。继续督促郁南县政府通过打击逃废债、收储土地类资产、引荐珠三角大型企业购买不良资产,以及督促辖内某农商行加大现金追收、引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批量打包整体或债权转让等多管齐下方式提升不良资产处置实效。三是成功推进国资入股辖内某农商行,用于收购问题股东股权,继续支持辖内某农商行风险化解。成功引入某企业广东分公司购买辖内某农商行债权资产包,有效化解贷款风险,使不良贷款大幅下降。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3)针对“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局机关对下属企业的监管职责认识还不够高,主动意识不够强,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与市国资委的沟通协调力度还不够,对国资企业监管的主要职责还未全面厘清,导致对下属企业监管力度不足。二是对人事工作特别是“裸官”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等有关“裸官”问题的规定文件等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对下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在2022年8月上旬组织局下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有关人员对融达公司的部分股权投资项目以及融达公司和益民公司的资产情况进行了检查调查。二是已督促下属公司市融达公司按市国资企业做好2022年度公司员工的工作总额管理,并按国家省市国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要求制定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加强与国资委的对接沟通,参照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监管规定,对下属公司市融达公司提出监管要求,签订2023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责任书,强化公司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运营和风险防控等经济责任,并对公司提出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考核目标内容。四是2022年8月1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下属国有企业涉“裸官”问题相关人员辞去有关职务。2022年8月19日,局党组向相关国有企业发出关于建议免去涉“裸官”问题相关人员现任职务的函,并抄送到市国资委党委,市委第一巡察组。2022年10月19日,相关国有企业发来相关任职文件,正式免去涉“裸官”问题相关人员有关职务。同时,2022年8月18日局党组成员、人事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进一步认识“裸官”问题的严重性,进一步纯洁党员干部队伍,巩固选人用人良好政治生态。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4)针对“落实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落实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学习不够到位,认识不够深刻,贯彻执行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企业上市促进会已于2023年1月搬迁到市区兴云西路103号诚信大楼3楼办公,实现办公场所独立。属于企业上市促进会的设备设施已由其搬移到新的办公地点。对于部分无法搬移而且市金融工作局确需继续使用的设备设施,计划由市金融工作局和企业上市促进会分别向有关主管部门咨询资产处置流程,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市金融工作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回购。二是已于2022年12月2日党组会上对局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删除局领导联系市企业上市促进会的表述。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较少学习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文件,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认识还不够全面到位,较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较少开展或参加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2年9月以来党组会议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6份,提出意识形态相关贯彻意见5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培训,于2022年9月8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宣讲会,邀请市委讲师团讲师作意识形态专题宣讲。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针对“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未能全面厘清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12月2日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按要求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明确责任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同步更新公示栏,并向相关部门报备。二是通过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的认识。三是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落实分管责任,其他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建立局党组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制度。2022年9月以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局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提出意识形态相关贯彻意见5次。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3)针对“舆论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舆论阵地管理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常因为会议、工作繁多而对舆论阵地建设管理的日常细节工作了解不够透彻。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局机关舆论阵地管理,于2022年12月23日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2022年9月以来党组会议提出网络意识形态相关贯彻意见4次,研究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项排查4次。二是已在党组会议再次强调规范信息发布过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核”制度,网站和公众号信息发布均先由相关科室提供稿件后提交办公室审核,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并将公众号管理员、运营员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4)针对“对重大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由于我市出现金融领域的舆情风险较少,导致我局对金融领域舆情缺少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二是局党组较少学习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文件,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还不够全面到位,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舆情事件监测研判机制,进一步完善《云浮市金融工作局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分工。定期对金融领域可能存在的重大舆情风险进行研判分析,形成《云浮市辖内村镇银行经营发展和风险处置情况的报告》《关于云浮市辖内中小法人银行近期网络舆情风险调研情况的报告》《云浮市农合机构不良资产清收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报告,2022年9月来已于党组会议2次研判分析金融领域可能存在的舆情风险。二是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与中国联通云浮分公司合作,运用金融科技监管,大力拓宽信息来源,创新建立金融舆情风险AI智能识微系统,对全市各类金融风险舆情信息精准抓取、精准推送,全链条处置,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实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制定并印发《云浮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其中明确了舆情风险事件的处置办法,建立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预案机制,并于2022年11月联合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共同举办云浮市存款类金融机构风险事件应急演练活动。三是加强金融风险排查研判。在2022年11月下旬开始,局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排查研判金融风险,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政府办(金融办)、处非办以及相关成员单位对处非工作、涉众金融领域风险的汇报,研判分析当前涉非涉稳风险隐患。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全面深入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不足。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全面系统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还不够到位,办公室及党建、党务工作人员发挥好及时提醒、查漏补缺的参谋作用还有一定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加强理论学习,2022年9月以来党组会议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建立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工作,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台账,并于2022年12月12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2年12月份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三是已认真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问题,结合金融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当前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每年以学习不够深入等表述存在问题,并将相关问题体现在《2022年度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以及《2022年度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报告》。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落实“一岗双责”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提出深入解决“两张皮”问题的思路办法和实际举措还不够多,存在“老好人”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3月1日党组会议已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于2022年12月12日党组会议上再次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摒弃“老好人”思想,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每位党员干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检查,2022年9月以来党组会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贯彻意见4次。三是于2022年11月7日党组会议传达《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在局机关全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按要求全面查找个人具体岗位、科室风险点,层层审核如实按质建立风险台账、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认识还不够高,未积极主动常态化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特别是纪检组长加强沟通交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除列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外,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的党风廉政工作指导过少。

整改情况:一是已主动将存在问题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组长反馈,积极加强沟通,主动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议题等重大事项均邀请纪检组长参加,2022年9月以来共邀请纪检组长列席党组会议6次。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组长已表态将定期到我局进行谈心谈话及有关廉政建设调研,加强日常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以及廉政风险点的管控排查。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

(1)针对“局机关和下属公司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财务管理、经费支出等相关文件和制度学习不够,对财务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对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执行不够严格到位,遵守财经纪律未能做到严格、规范,片面认为不涉及个人经济问题就关系不大。

整改情况:组织分管财务局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云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制度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规范财务支出,严把审核关。督促下属企业参照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的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支出审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针对“违规向下属企业贷款”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机关不能向企业以及其他机构借款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学习不够,对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执行不够严格到位,遵守财经纪律未能做到严格、规范,片面认为不涉及个人经济问题就关系不大,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学习,相关借款已于2022年6月上旬全额归还,并明确以后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不能向企业以及其他机构借款的有关规定,同时严格按照预算支出,对没有预算的项目坚决不能支出。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3)针对“违规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财务管理、经费支出等相关文件和制度学习不够,对财务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对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执行不够严格到位,遵守财经纪律未能做到严格、规范,片面认为不涉及个人经济问题就关系不大。

整改情况:组织分管财务局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市财政局关于专项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专款专用,进一步明确经费支出项目,杜绝挤占专项经费的现象再度出现。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规范财务支出,严把审核关。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4)针对“公车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学习不够,对加强单位公务用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执行不够严格到位,遵守财经纪律未能做到严格、规范,片面认为不涉及个人经济问题就关系不大,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在2022年7月4日党组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公车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事项。另外自2021年7月起已通过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严格落实申请用车、用车审批、费用统计录入和公示等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市区机要用车已严格落实纸质登记和审批制度,完善登记台账。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3、担当作为意识还不够强。

(1)针对“慢作为现象仍然存在,业务政策更新台出比较滞后”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存在“老好人”思想,压力传导一定程度上层层递减,导致部分职员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已出台的政策文件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对业务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政策文件修订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局机关和下属企业全体人员工作作风,增强担当作为意识,对出现慢作为不担当的干部及时进行约谈整改,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和要求,各科室加强对已出台业务政策的跟踪分析,对于有效期即将届满且需要继续实施的,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对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市司法部门提出继续实施的意见。同时严格把握好办理政府性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公示、上会、印发等各环节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各科室加强对市政府印发即将到期规范性文件前瞻性谋划,及时提请市政府做好修订出台,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对于业务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争议或其他问题影响实施的,及时对政策进行修订更新。目前没有再出现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尚未开展评估和修订的情况。2022年对于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云浮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市政府已于2022年11月30日发出《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延长实施期限的决定》〔云府〔2022〕43号〕明确了修订内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1)针对“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相关规章制度的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透彻,对党组会议记录本审核检查不严格,导致出现表态发言记录与实际不符的低级错误也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22年9月以来于党组会议先后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二是规范党组会议题提交程序,凡上党组会研究事项,要在会前由分管领导先研究,涉及财务开支的,告知办公室。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党组会议记录的政治认识还不够高,认为会议记录交由具体人员跟进落实即可,较少审核检查会议记录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精神,并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对党组会议纪要格式进行了修改统一,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详细记录与会人员的表态情况,同时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定期审核检查,并在签名前严格把关会议记录情况,避免出现记录与真实情况不匹配等低级错误,定期进行“回头看”。二是已于2022年9月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符合条件有关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接替借调人员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记录员工作。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有差距。

(1)针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存在认为谈心谈话制度落实起来麻烦,平时发现相关问题以换种形式提醒也可的心理。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推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定期谈心谈话,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谈话问题,如实记录谈话基本内容。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2)针对“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召开组织生活会特别是互相批评环节的政治认识还不够高,党支部会议记录人员实事求是的责任担当还不够强,局党组对党支部会议记录本特别是组织生活会的记录情况没有及时跟进督导,导致出现互相批评环节记录情况与实际不符的低级错误也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前,要求局党支部书记带头强调要开门见山、如实真批评、达到“红了脸、出了汗”的效果。二是2022年9月份以来党组会议先后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精神,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会记录人员的记录水平,避免出现将组织生活会批评情况记录为建议等低级错误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3)针对“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不够全面透彻,对互相批评环节的政治认识还不够高,有时可能存在没有其他单位人员到会指导的情况下,批评环节可简便进行等侥幸心理。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份以来党组会议先后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云浮市纪委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进一步提高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规范性,“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已按上级党组织要求于2022年9月29日严肃召开。二是2022年2023年1月4日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事项,要求要严格对标制定方案,按程序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同时明确2022年度局领导班子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包括对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的整改情况,并按照先领导班子、再领导班子成员的顺序逐一汇报。三是2023年1月12日,我局按要求严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参会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局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能够做到会前有准备、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到位、互相批评开门见山有辣味,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4)针对“党费收缴不够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学习还未透彻,未能及时督促提醒党务工作人员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费收缴的最新要求。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从2022年7月开始按月收缴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党费。每年对党费收缴标准进行检查,2023年党费收缴标准已于2023年1月完成调整。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3、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

(1)针对“讨论决定环节不够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关于印发<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选人用人有关文件规定和制度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17日、10月24日,召开2次的党组(扩大)会议中学习了《关于印发<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局党组成员、人事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等参加学习,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局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进一步认识到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性,充实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为以后做好局机关干部选拔等选人用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报告中提到的具体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查找纠正同类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在整改期间选拔任用1名正科级干部时,严格按照《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落实相关程序,在讨论决定环节严格落实任免对象回避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2)针对“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关于印发<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等选人用人有关文件规定和制度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17日、10月24日,召开2次的党组(扩大)会议中学习了《关于印发<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局党组成员、人事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等参加学习,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局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进一步认识到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性,充实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为以后做好局机关干部选拔等选人用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报告中提到的具体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查找纠正同类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整改期间选拔任用1名正科级干部时,严格按照《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落实相关程序,严格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3)针对“任前公示不够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关于印发<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等选人用人有关文件规定和制度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17日、10月24日,召开2次的党组(扩大)会议中学习了《关于印发<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局党组成员、人事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等参加学习,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局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进一步认识到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性,充实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为以后做好局机关干部选拔等选人用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报告中提到的具体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查找纠正同类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整改期间选拔任用1名正科级干部时,严格按照《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落实相关程序,严格规范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从贴出公示当天的第二天算起满5个工作日。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4、干部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1)针对“安排党外干部从事人事、保密工作”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人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规定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局现阶段岗位情况,制定《云浮市金融工作局轮岗工作方案》,经2022年10月1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从事人事、保密工作的党外干部的相关职务(办公室主任),并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将轮岗资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二是经2022年10月1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党员)暂时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兼任人事工作具体经办人)。三是经2022年10月24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在编高层次人才(入党积极分子)负责保密工作。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2)针对“执行因私出国(境)不严格”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因私出国(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规定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相关工作由办公室主任(中共党员)专门负责;完善本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登记和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回执制度,对前往澳门、台湾等敏感地区的如非必要一概不予审批;加强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登记管理,及时督促新进人员入职时交回因私出国(境)证照,完善因私出国(境)证照登记台账;认真梳理过期证件,并按要求将过期证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目前全体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已集中统一管理。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人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规定学习不够。

整改情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由办公室主任(中共党员)专门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真实。目前已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将工资变动审批表等散件档案材料归档;已将错漏的档案资料修改并归档,补充缺少的档案资料并归档;已对个别档案专审认定存疑的同志的相关存疑档案资料进行重新核定。同时举一反三,检查其他干部档案是否存在上述同类问题。目前暂未发现其他干部档案存在同类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四)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针对“在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没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截至本轮巡察进驻期间,上轮巡察发现的个别问题仍没有完成整改,如原城信社的个别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在云安区六都镇3块面积合计2.35万平方米的土地界线仍未明确,依然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对整改要求的学习还不够全面透彻,未能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协调,出现没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低级错误。二是原城信社的个别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经多次与云安区委区政府协调沟通,针对收储土地补偿问题、支付方式等无法达成一致,且前期农民非法占用土地、明晰土地产权等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再者,由于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局党组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跟进落实的主观能动性大幅减弱。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12日,我局按要求严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提纲、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进行。市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参会同志充分肯定了此次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能够做到会前有准备、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到位、互相批评开门见山有辣味,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二是主动加强与云安区委区政府的定期沟通协调,收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线上沟通协调达十多次,线下研究分析6次。地块涉及的农民非法占用问题已初步清理完毕,并明晰土地产权。目前土地收储协议已达成初步协议,双方正在研究确定收储价格,尽快签署土地收储协议完成收储。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推进。

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思维,持之以恒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巩固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开创云浮金融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实际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思想根基。要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提高做好金融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以恒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巩固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二)坚持系统思维,牢记金融职责。要坚持将巡察整改融入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日常业务工作,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市全会、两会精神以及市委中心工作等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班子队伍建设等贯通起来,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开创云浮金融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实际成效。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风险政治责任,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统筹研究、有效应对,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大局。要强化金融改革政治担当,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的质效。要坚决贯彻严的主基调,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坚持常抓不懈,深化标本兼治。要聚焦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刮骨疗毒、自我革命,经常性对标查摆市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化标本兼治、一体统筹推进、整体整改落实,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长久立”的长效化机制,充分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已发现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将潜在问题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切实巩固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效。要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331992;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65号原工商大楼8楼;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jgbzhk@126.com。



中共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党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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