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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7 08:37:59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字体:

云城区、云安区、郁南县财政局,邓发纪念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81号)精神,现将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共915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等详见附件1、2)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校舍安全保障。要科学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执行进度,提高工作质量,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同时,继续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中规定的用途,将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支出,本次资金安排后,不得抵减市县本级财政年初安排的教育支出预算额度,严禁将补助经费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经费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三、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市县要落实好相关政策,巩固义务教育保障成果,在分配补助经费时,结合本地区年度义务教育重点工作,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各地不得自行出台普惠性免费政策,已出台的要分类清理规范;对于确需出台的政策,应按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后执行,所需经费由市县承担。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级配套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各地按照直达资金的有关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监控等工作。同时,请参照省级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云浮市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分配表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81号)



                云浮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2022年云浮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项目

资金

备注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中央财政支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项目)

云浮市合计

595

47

147

126

915

一、云浮市本级小计

3

1

4

0

8

邓发纪念中学

3

1

1

5

市特殊教育学校

3

3

二、各县(市、区)小计

592

46

143

126

907

云城区

328

26

32

386

云安区

50

7

55

126

238

郁南县

214

13

56

283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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