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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11时38分许,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南山村委黄蜂坑村道路,发生一起重型自卸货车侧翻挤压小型客车的交通事故,造成小型客车司乘三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48.64万元。
事故发生后,云浮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5年11月16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云浮市云安区“7·3”较大交通运输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2026年9月22日,云浮市安委办组织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现场抽查等方式对云浮市云安区“7·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落实行政处罚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8个单位(个人)已基本落实。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唐山骏荣供应链有限公司、河北君瑞建设有限公司、中电建(云浮)绿色矿业有限公司等3家事故责任单位和马建英、刘国华、罗伟锋、高原、黄东奇等5名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共8宗,已结案8宗,共计罚款金额人民币:2275091.65元,加处唐山骏荣供应链有限公司滞纳金30万元。目前已收到罚款人民币共:2575091.65元。
(二)落实其他处理建议
1.王明友,贵AG7199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于2025年7月4日被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执行拘留,送云浮市第一看守所羁押。经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2025年7月17日由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区分局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王明友执行逮捕,并于2025年9月16日将该案件移送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云浮市云安区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7月9日、8月4日、11月18日、2026年3月4日等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听取“7·3”事故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25年12月1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爱连与各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集体谈心谈话,深入剖析事故暴露出的政治站位不高、责任链条断裂、作风漂浮、监督推动乏力等突出问题,要求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了5个方面的整改措施,云安区有关部门以及涉事企业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逐条部署落实,对照整改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一)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云安区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都杨镇政府等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上来,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构建区级统筹、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晰各单位监管职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厘清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三方责任,严防责任悬空。常态化开展安全形势研判,动态分析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变化,坚决摒弃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行隐患闭环管理。聚焦“人、车、路、企”全要素,组织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分级分类管控,立行立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落实管控措施、限期销号,做到隐患见底、整改闭环。云安区安委办根据《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云安委办〔2025〕10号)文件要求,组织属地镇政府、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执法人员对在建在产矿山企业开展矿场运输车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在建在产的5家矿山企业,共发现隐患问题9项,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毕。三是强化联合执法,严密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公安、交通加大路面巡查和专项整治力度,紧盯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从严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云安区安委办多次组织属地镇政府,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分别到六都、都杨镇等地开展码头、非煤矿山等专项安全检查,共查出连接线无限速标志等18项安全隐患,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完善监管机制,补齐专用公路监管短板
一是厘清监管权责边界,补齐监管短板。严格落实法定监管职责,明确专用公路使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行业主管主体,全面承担专用公路日常管养、安全管控、隐患治理等主体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部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七条规定,对专用公路规划履行审核职责,并依法开展规划协调、业务指导;专用公路的修建、养护、管理,由专用单位负责,其建设计划由专用单位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公路主管部门备案。据此厘清部门监管权责,破解专用公路监管主体模糊、责任悬空、监管缺位等漏洞。二是云安区交通运输部门主动作为,督促中电建(云浮)绿色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将专用公路扩建规划报属地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推动建立健全专用公路监管长效机制,明确专用公路规划由主管单位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详细记录专用公路基本信息、管养单位和安全状况等。三是对矿山、林区、景区、港口、电厂、大型厂区等“专用公路/连接线”,推动“谁修建、谁管理、谁受益”与属地镇街共同管理相结合;专用公路建设计划由专用单位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公路主管部门备案;新建、扩建连接线前,其规划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五条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其建设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公路主管部门备案;既有连接线逐条登记产权、管养单位、路面状况、标志标线缺口,纳入各专用单位安全隐患台账。
(三)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体系,细化任务清单。云安区安委办联合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紧扣整治工作要求,对全区非煤矿山企业、码头等重点用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结合检查发现问题,梳理形成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将联合执法、事故研判、路面查控、隐患排查、设施升级等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公安、交通、应急等相关部门及具体岗位,明晰部门职责边界,严防推诿扯皮。二是云安区交通运输部门印发《关于持续加强外省籍货车管理工作的函》,督促各镇、各部门核查更新外省籍货车基础信息,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强化外省籍货车动态监管,持续完善外省籍货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三是深化专家查隐患服务,精准排查整治矿山风险。云安区应急管理局主动联动上级部门,邀请专家下沉一线开展矿山安全指导服务。2025年8月6日,会同市应急管理局赴中电建(云浮)绿色矿业有限公司观音山矿区开展专家查隐患,重点核查物资设备台账、运行状态、维保记录等,排查出隐患12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2025年9月4日,配合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再次到该矿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聚焦露天采场道路边坡、2#溜井口上部边坡失稳等风险,排查发现隐患25项,均已整改到位。通过“专家问诊+部门督导”模式,精准识别隐蔽风险,推动隐患闭环管理,切实筑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防线。
(四)紧盯源头管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细化整改任务,压实各方责任。2025年7月24日,云浮市云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约谈会议,深刻剖析云浮云安“7.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分别对中电建(云浮)绿色矿业有限公司云安区都杨镇观音山矿区、河北君瑞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警示告诫。要求中电建(云浮)绿色矿业有限公司云安区都杨镇观音山矿区、水电六局、河北君瑞建设有限公司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巡查检查、加大安全投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二是要求梳理管理短板,形成任务、责任、时限三张清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三是督促货运源头企业严格审查承运单位资质,避免运输业务层层转包。将合法装载内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对临时外聘车辆及驾驶员未纳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通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意见书》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要求落实“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一车一档”,严禁使用非法改装车辆。
(五)创新宣传载体,深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一是综合运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农村大喇叭、微信微博短视频等线上线下各类宣传载体,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驾驶人、“一老一少”、节假日流动人员等重点群体,分类施策开展点对点精准安全提示。二是常态化组织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驾驶员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持续提升重点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健全宣传工作台账,定期评估宣传成效,动态优化宣传内容和方式,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思想防线。三是云安区交通运输部门聚焦事故预防,抓实安全宣传,拓宽治超宣传渠道。依托政务窗口、LED 屏、微信工作群等载体,普及超限超载治理法规。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2025年7月以来,组织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培训3场,覆盖企业负责人、驾驶员等170余人。2026年5月,结合路政宣传月走进项目工地、学校、村社开展宣讲。坚持执法即普法,在办案中教育引导驾驶人守法,针对高铁站、矿山码头、校园周边等场景精准宣讲安全知识。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道路风险隐患动态变化快,隐患排查的持续性有待加强。云安区多山区道路,受降雨、采矿运输、车辆反复碾压等因素影响,边坡、路面、平交路口隐患易反复反弹。当前常态化排查力度不足,存在阶段性排查多、长效动态巡查偏少的情况,隐患发现存在滞后性,动态风险预警和持续管控能力仍需提升。
二是专用公路管养主体多,日常监管协同联动仍需细化。云安区矿山、码头配套专用公路分属不同企业,管养责任主体多元。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联合巡查、问题移交、跟踪督办机制不够精细,多方协同共治的合力尚未充分释放。
三是外省籍货车流动性强、通行路线不固定,跨区域监管协同难度较大,部分车辆违规行驶、超限超载等隐蔽性违规问题难以第一时间发现,源头管控力度仍需强化。部分企业“纸质制度齐全、现场执行打折”,安全员兼职多、夜班监控无人盯。
四是部分连接线隐患尚未完全消除,因养护责任主体资金不足等因素,非煤矿山、码头等企业的连接线交通标志标线不够完善,整改进度仍需加快。
四、工作建议
(一)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云安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常态化开展道路安全风险研判工作
云安区安委会要强化责任落实,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常态化研判机制,定期组织应急、交通、公安、属地乡镇等单位会商分析辖区道路安全形势,紧盯山区公路、矿区货运通道、码头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动态梳理事故规律、突出违法和隐患变化情况,精准识别阶段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制定管控措施,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保持道路安全整治力度不松懈,推动各项防范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切实防范遏制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三)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联合执法
云安区安委会要统筹调配执法力量,聚焦矿区通道、码头、国省干线、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紧盯货运车辆、外省籍货车等重点车辆,科学布控,加大错峰执法、夜间巡查频次。坚持源头管控与路面查处并举,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深化路警联合执法,将错峰执法作为常态化监管手段,严厉打击“百吨王”、非法营运等行为。推行“一超四罚”,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3次车辆、超10%车辆的企业依法处罚并推送信用平台。
(四)深化外包整治,压实企业源头管理责任
云安区安委会要紧盯非煤矿山、码头等重点源头单位,聚焦外包管理突出短板,全面规范外包用工秩序。严格落实“五统一”管理,将外包队伍纳入统一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体系,严禁“一包了之”。常态化开展源头巡查督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货物装载查验、出场称重等制度,严把货物出厂(场)关口。督促企业健全车辆和从业人员台账,落实“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强化对货运车辆装载行为监督,对违规装载企业依法督促整改。严格按照设计建设采场运输道路、车挡、避险车道,定期排查整治矿区道路安全隐患。加快推广车辆智能限速、卡车智慧调度系统,推动矿卡监测数据与视频监控联动校核,实现自动预警、动态管控,从源头阻断超限超载车辆上路,夯实源头治理基础。
(五)持续开展多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云安区安委会要继续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坚持执法即普法,结合路面执法同步开展现场警示教育,针对矿山货运、农村道路、校园周边等不同场景精准推送安全提示,引导货车驾驶人、沿线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
云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