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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8-12-11 19:25:00 文档来源:云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查看次数:- 【字体:

一、2018年11月全市各类事故概况

11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10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75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2.73%,上升25%下降40%,上升5611.47%。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其中:

1农林牧渔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

4建筑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8人,受伤12人。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 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18年1-11月全市各类事故

1-11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9起,死亡116人,受伤272人,直接经济损失2395.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0.63%,上升12.62%,下降12.82%,上升124.02%。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7人,受伤1人。其中:

1农林牧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林业),死亡1人没有人员受伤

2采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死亡1人没有人员受伤

3商贸制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死亡11人,受伤6人。

4建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死亡15人,受伤13人。其中,房屋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0人,受伤1人;土木工程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没有人员受伤;建筑装饰业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11人;建筑安装业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34起,死亡88人,受伤253人。其中,道路运输业生产安全事故232起,死亡86人,受伤253人;水上运输业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没有人员受伤;装卸搬运业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没有人员受伤。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分析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11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一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是火灾事故有所反弹新兴县好邻居商场11·15”火灾事故财产损失较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交通运输业生产安全形势严峻,发生了1起死亡4人的较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四是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形势平稳,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遏制

下一步工作建议:一、加强敏感时段安全管控,狠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是安全事故高发期,进入12月份,各类生产经营建设赶工期、抢任务情况突出,交通运输、机械设施和工人超常态工作,恰逢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各类庆祝活动、文娱节目和民俗集会逐日增多,同时低温、雨雾、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明显,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11月,我市接连发生新兴县好邻居商场“11·15”火灾事故和罗定市罗平镇“11·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同时,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结合今年省、市部署的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旅游、大型群众性活动等七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我市年初部署的事故多发路段“一路段一方案”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梳理整治工作任务、进度和所取得的成效,细致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成果。今年省、市先后组织了多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行动,并专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列出隐患清单,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尤其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情况出现,确保隐患问题得到彻底消除。同时,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灾害性天气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广大群众有效防范应对。要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切实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应对。要结合12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文明驾驶要求规范、冬季用电、用火、用气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督促企业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教训,加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大力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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