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是否继续?
一、2018年11月全市各类事故概况
11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10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75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2.73%,上升25%,下降40%,上升5611.47%。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其中:
1、农林牧渔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采矿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
4、建筑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8人,受伤12人。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 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2018年1-11月全市各类事故概况
1-11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9起,死亡116人,受伤272人,直接经济损失2395.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0.63%,上升12.62%,下降12.82%,上升124.02%。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7人,受伤1人。其中:
1、农林牧渔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林业),死亡1人,没有人员受伤。
2、采矿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没有人员受伤。
3、商贸制造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起,死亡11人,受伤6人。
4、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15人,受伤13人。其中,房屋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0人,受伤1人;土木工程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没有人员受伤;建筑装饰业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11人;建筑安装业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34起,死亡88人,受伤253人。其中,道路运输业生产安全事故232起,死亡86人,受伤253人;水上运输业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没有人员受伤;装卸搬运业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没有人员受伤。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其他13个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分析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11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一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是火灾事故有所反弹,新兴县好邻居商场“11·15”火灾事故财产损失较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交通运输业生产安全形势严峻,发生了1起死亡4人的较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四是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形势平稳,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遏制。
下一步工作建议:一、加强敏感时段安全管控,狠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是安全事故高发期,进入12月份,各类生产经营建设赶工期、抢任务情况突出,交通运输、机械设施和工人超常态工作,恰逢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各类庆祝活动、文娱节目和民俗集会逐日增多,同时低温、雨雾、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明显,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11月,我市接连发生新兴县好邻居商场“11·15”火灾事故和罗定市罗平镇“11·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同时,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结合今年省、市部署的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旅游、大型群众性活动等七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我市年初部署的事故多发路段“一路段一方案”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梳理整治工作任务、进度和所取得的成效,细致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切实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成果。今年省、市先后组织了多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行动,并专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列出隐患清单,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尤其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情况出现,确保隐患问题得到彻底消除。同时,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灾害性天气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广大群众有效防范应对。要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切实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应对。要结合12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文明驾驶要求规范、冬季用电、用火、用气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督促企业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教训,加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大力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