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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开放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0 11:48:07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市信访局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云浮市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3月12日起恢复开放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来访群众须按规定自觉做好防护措施,务必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引导,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在清楚反映完诉求后,尽量减少逗留聚集时间。

(二)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倡通过网上信访和来信、电话等非接触式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凡在辖区内可以解决的信访问题,请来访群众就近到当地政府部门反映诉求,不得越级走访。

(三)若反映诉求涉及人员众多,请自行协商并委托不超过3名代表前来反映。

(四)我们将认真履职,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办理好群众反映的事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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