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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0〕14号)
  • 时间:2020-03-05 16:31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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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办函〔2020〕14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云浮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云浮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力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素质高强、技能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到2021年底,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000人次以上,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全省平均水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12%以上。到2025年,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全省中上水平,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20%以上。

二、实施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一)实施“广东技工”培育行动。推进技工院校战略性布局调整,加强技工教育规划,围绕我市金属智造、信息技术应用、氢能、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优化技工教育资源配置和专业建设,打造服务新兴产业重点专业集群,引导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全面提高职业技能中高级以上培训比例,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技能产业工人。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育一批服务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产业工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局分工负责,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参与)

(二)实施“粤菜师傅”培育行动。完善粤菜师傅研究院、定点教育学校、定点培训机构、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以及粤菜师傅创业创新基地等平台载体建设,大力培育“粤菜师傅”。推动“粤菜师傅”工程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发掘一批粤菜师傅名镇名村,塑造“粤菜师傅+禅文化”文旅品牌。促进我市粤菜师傅融湾融珠,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粤菜师傅输出地和粤菜食材供应输出地。到2021年,全市培训粤菜师傅3000人次以上,带动10000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三)实施“南粤家政”培育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家政服务企业共建家政服务人才培育联盟,着力培养母婴护理、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护理等方面技能人才。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打造全市示范性家政服务综合培训就业基地,搭建“家政云服务”智慧平台,为雇主选聘家政服务人员、企业招聘、人员求职培训提供线上“一键联系”服务。培育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母婴护理人才,着力打造“湾区月嫂”品牌。到2021年,全市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800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创业16000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分工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参与)

(四)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育行动。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支持企业设立培训中心、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到2021年,推进我市15家以上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2000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等参与)

(五)实施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计划。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培训主体作用,对受经济环境等影响的困难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能力提升等各类培训,帮助困难企业稳定职工队伍,促进再就业。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失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开展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达3000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分工负责,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等参与)

(六)实施农村劳动力精准培训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共建“乡村工匠”培训联盟,重点建设农村建筑工匠、农业种养、农村电商等特色涉农专业(工种),强化师资组建、课程开发、实操实训等深度合作,培养乡村振兴专业化、适用性人才。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含贫困家庭子女)开展精准技能帮扶,对有意向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优先安排入读技工院校,并按规定给予补助。大力推进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建立一批农村电商培养平台,培育一批农村电商人才,扶持一批农村电商品牌。到2021年,全市开展乡村工匠培训300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创业6000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参与)

(七)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依托云浮技师学院、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退役军人培训基地,大力实施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制定技能培训具体专业(工种)目录,鼓励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考取相关技能证书,到2021年,退役军人参训人员职业技能证书获得率达到90%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参与)

(八)实施“两后生”培育行动。全面摸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生源情况,以就业市场需求与“两后生”培训意愿为导向,分类组织“两后生”精准对接职业院校,采取长、中、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提高“两后生”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基本消除“两后生”无技能从业现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

(九)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开展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和新工人的安全技能培训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培训。鼓励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监察,推动全市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得到全面提高。(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等参与)

(十)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残疾劳动力情况摸查,对有劳动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残疾人技能就业。到2021年,开展残疾人培训1000人次以上。(市残联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参与)

三、提升培训主体供给能力

(十一)扩大企业主体培训供给。鼓励企业发挥培训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制定技工培养发展计划。大力支持企业设立培训中心、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开展上岗培训、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各类培训工作的,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技工院校或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技工教育集团,引导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广“凌丰”“中兴液力”校企合作“师带徒”培养模式,广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分工负责,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参与)

(十二)扩大院校主体培训供给。扩大全市职业院校招生规模,支持院校以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开展补贴性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开设烹饪、家政类、农村电商等涉农特色专业。推动技工院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指导技工院校扩大招生规模。在职业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加强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衔接。职业院校承担面向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在合理扣除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补充单位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单列管理。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参与)

(十三)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生产、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技能培训全过程。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居家服务、养老护理、粤菜师傅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培育发展农村电商产业,将农村电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动员机构大规模开展网店开设、网店运营、创业知识、运输保鲜等课程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局等参与)

(十四)探索“互联网+”新型培训模式。推广“互联网+”培训模式,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以远程职业培训网建设为重点,支持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开展前沿技术知识更新培训和行业信息人才培训,搭建行业信息领军人才交流平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政数局等参与)

(十五)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云浮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技术委员会,加快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与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考核评价方式。强化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技能鉴定站(所)、技能鉴定考场、技能鉴定流程的管理,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为目标推进技能鉴定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教育局等参与)

(十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围绕我市区域产业发展,调整优化技工院校区域布局,加快推动罗定技工学校升级高级技工学校,推动云浮技师学院建设高水平技师学院,争取尽快纳入高职院校序列谋划推动云城区、新兴县、郁南县通过重组、整合或新建的方式各建一所综合类技工院校。建立完善技工院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大力培育专业带头人和“双师型”骨干教师。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可按规定自主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和技能大师任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发展改革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等参与)

四、完善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十七)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面向各类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对纳入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三级)以上资格,补贴标准在省级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执行。对我市供给基本平衡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按省级规定标准执行。对我市供过于求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省级规定标准基础下浮10%执行。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或自学)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先行拨付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资金。对实施专项技能帮扶培训的培训机构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参训的贫困劳动力发放生活费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等参与)

(十八)加大资金支持与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用,保障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加大培训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修改完善职业技能(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以及承担补贴培训的机构名单,公开培训资金支出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资金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和风险防控,对挪用、占用、截留培训资金和以其它违法违规方式使用资金的机构,依法依纪移交有关机关严肃处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要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市人社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依托互联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政策和实践成果,加强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同时,持续开展世界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带动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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