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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府函〔2020〕12号)
  • 时间:2020-02-02 10:0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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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函2020〕12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放管服”

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395号),加快推进我市“放管服”工作,现将《云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云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云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重点工作任务及措施

责任单位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一)推进市级行政权力压减工作。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做好省级下放、委托、重心下移权责清单事项的承接工作。开展新一轮“放权强县”市级行政权力压减工作。

市府办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针对上级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做好全市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以及发布公示。

市政数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配合省级部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专题应用建设,对纳入分类改革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跟踪管理,实现涉企经营许可办理辅助查询功能。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商务局、政数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2020年3月底前整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2个行政许可事项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个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用地和规划“多审合一”改革尽快见效。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五)推进“多测整合”。认真落实省关于联合测绘和我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联合验收的有关文件要求,通过自然资源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我市的联合测绘和联合验收工作。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预测成果管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建立 “多测整合”信息平台,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破除测绘等中介服务机构执业区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局、人防办、政数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将企业开办压缩为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推广开办企业“一窗通办”服务专区,将设立登记平均用时压减到0.5个工作日,公章刻制和申领发票并行办理,平均用时压减到0.5个工作日,企业开办实现全流程平均不超过1个工作日办结。同时,积极探索企业开办“全链条”一天通办模式,加强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银行、水电气、通信等环节的信息采集共享,做到信息一次采集,全链条服务,实现企业开办“全链条”一天通办。配合省级部门完善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受理”系统,建立企业开办时间定期通报制度。开放应用“银证通”自助发照系统,实现24小时自助发照。探索开展“商事登记+智能审批”模式。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住建局、税务局、政数局、云浮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按照省统一工作部署,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和材料,畅通企业主动退出渠道;推行企业注销“一门通办”,实现网上“一门受理、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全程监督”。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国资委、税务局、政数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八)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深化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一步优化流程,推进道路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环保定期检验“三检合一”。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开展减税降费工作。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政纪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部署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重点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减免政策。

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试点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减少审查次数,原则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听证和技术评估所需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制。按有关工作要求,加快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实施,实行按月调度编制进展情况。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十二)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招投标监管办法》。完善优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打造全过程、电子化、智能化的公示和监管综合平台。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市发改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配合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督促指导我市试点企业制定工作方案;研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认定题库(卷库);加强我市试点企业内部考评人员队伍及督导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

(十四)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规范发展会员行为,不得依托政府部门、利用垄断和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阻碍退会。2020年底前完成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

市民政局、发改局牵头,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行外资企业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简化外资企业办事手续,取消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事项的审批和备案,抓好外资企业信息填报和监测工作。

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推动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

(十六)落实进出口环节提效降费改革。在深化政府支付查验服务费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进出口合规成本方面持续发力,推进落实全市免除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的吊装、移位和仓储费用,减轻外贸企业经营成本。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云浮海关、罗定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医保制度,推进省级统筹。积极配合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全省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等制度改革。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管理办法,细化医保、医疗条款,建立退出机制。

市医保局负责

(十八)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协助省医保局做好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按照文件规定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工作,确保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

(十九)制订重大项目落地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推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认真学习上海特斯拉超级工厂落地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快速落户,带动我市经济和行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全市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2020年2月底前制订《云浮市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改革创新实施方案》,2020年3月底组织实施。

市发改局、投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云浮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环境

(二十)修订完善主要监管标准。认真研究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修订相关领域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裁量权的行使,大幅消除模糊和兜底条款。2020年6月底前,完成《云浮市农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修订工作。2020年内整合、修订出台云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2020年1月底前出台云浮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推广使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在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到2020年底,推动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规范涉企行政监督检查。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

市司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环境

(二十三)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各级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录入工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推行。

市司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对安全生产领域实施重点监管。2020年底前,对全市达到三、四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仓储情况,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可视化管理。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十五)完善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制度。优化完善信用公示与查询系统,通过统一省社会信用代码实现“黑名单”信息查询。依托政务大数据门户,实现“黑名单”信息归集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共享使用。

市发改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政数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建立长效举报制度,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强化事前事后监管。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环境

(二十七)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和企业信用修复制度。2020年底前建立全市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将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作为必要环节嵌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规范信用异议和信用修复处理流程方式。

市发改局牵头,市政数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完善“信用云浮”网站服务功能,全面汇总和展示各级系统平台反馈的公共信用信息。

市发改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 推广省监管事项目录系统,指导市直各部门做好监管事项梳理工作,通过市资源共享平台及时将我市监管行为数据推送到省,指导各部门使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报送监管行为数据。

市政数局、司法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允许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类别,金融相关领域的登记注册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及时将反映新业态特征的经营范围表述纳入登记范围。对一些发展相对成熟的新业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积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三十一)统筹推进营商环境改善优化。2020年3月底制定下一阶段全市营商环境改革的政策措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研究出台“双容双承诺”、“模拟审批”等具体政策措施。

市发改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试点工作。按照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

(三十三)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2020年底前,进一步精简登记申请材料,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继承登记除外),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项目,实现不动产登记与供水、供电、供气、户政等民生事项一并受理;结合省试点要求,完善我市不动产登记“虚拟窗口”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和在线支付等技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服务模式,简化不动产登记审批程序、优化不动产登记运行流程。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连接实体窗口、政务服务网、粤省事、自助设备四类服务载体,构建“一个平台、四个入口”的“1+4”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服务体系,加强一件事办理能力,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的目标;2020年6月底前实现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时连同不动产权籍调查一并办理。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税务局、政数局、云浮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三十四)优化来华工作外国人入境和居留管理服务。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符合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的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提供申请办理在华永久居留便利。放宽为外国人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为来云浮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签发长期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许可。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为外国优秀青年在云浮创业创新提供服务,对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优秀学生在云浮创新创业、国内知名企事业单位邀请来云浮实习的外国学生,提供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提升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2020年7月底前完成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平台能力满足省十大专项工作要求,逐步推动服务事项与广州、佛山、肇庆等大湾区城市实现异地办理,与湾区通办实现有效衔接。

市政数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大力完善推广“粤省事”云浮专版应用。大力推广宣传水、电、天然气、天气、交通等民生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服务,推动地市特色服务入驻。

市政数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三十七)大力完善推广“粤商通”企业应用。大力宣传推广“粤商通”应用程序,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办、税务、企业投资、工程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涉企业服务事项入驻。做好有关数据衔接,实现开办企业全程“无纸化登记”。

市政数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八)推广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2020年底前,做好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门户在我市的应用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共享信息资源的编目挂接工作,做好我市资源共享平台运维工作,实现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互通。

市政数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加快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整合税务、公积金、社保、水、电、政府采购公示、公检法、国土、市场监督、环保、应急管理、海关等有效数据接入,引导机构和企业进驻,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帮助优质中小企业在平台上进行融资对接,为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速提质。

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大力推动基层减负应用。以“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为出发点,优化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利用电子表单、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等方式,建设基层证明减负应用系统,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

市政数局牵头,市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四十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共享。2020年底前,依托“开放广东”平台,推动我市政府数据向湾区企业群众开放,力争新开放50个数据集。进一步提升数据开放的数量和质量,引导粤港澳大湾区政府部门及企业利用我市已开放数据资源进行挖掘分析和应用工作。

市政数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二)强化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结合广东省政务服务一体机覆盖推广工作,全面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资源,梳理一批有基层特色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一体机,加大投放力度,实现基层群众就近办事、自助办事。

市政数局牵头,市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三)迁建市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盘活现有资源,推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搬迁,优化窗口设置,强化综合窗口培训,切实提供企业群众办事“一窗”便利。

市政数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代建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四)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利用数字城管一期工程、地下管廊和城区网格等建设基础,推进视频资源服务体系公安智慧新防控规划建设,构建物理分布、逻辑统一的云浮公安视频云,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市住建局、公安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四十五)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立生态环境指标监测体系和集地理数据和地图的存储、管理、应用和分析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实时在线监测、预警和可视化管理,为应急决策、联动指挥和调度提供支撑。推动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对河道湖道、河长湖长、管理网格、行政区域实时监测和可视化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牵头,市政数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六)优化水气报装服务。建成用水报装业务审批管理系统,简化水、气报装程序,优化报装服务,提升报装效率。

市住建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七)拓展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吸引优质企业。筹建云浮市商务局驻香港、澳门经贸联络处(试点),为港澳外资企业“引得进”和“留得住”发挥桥梁和窗口作用。积极对接湾区建设,利用湾区建设产业溢出效应,借助佛山帮扶的纽带,整合自身优质的生态资源、旅游资源和地处“一区”、紧邻“一核”的区位条件,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围绕产业延伸、聚集吸引和承接珠三角等湾区城市的外溢资本与产业。借助广东省驻意大利、德国经贸代表处的平台优势,扩大云浮市驻意大利(欧洲)、德国(欧洲)经贸代表处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工作网络,利用我市前期出访交流取得的工作成果,继续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交流。

市商务局负责

四、加强工作保障,强化责任担当

(四十八)加强专题调研。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小组牵头单位围绕专题内容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其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由市政数局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方面由市发改局牵头负责,商事制度改革方面调研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市政数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九)鼓励探索创新。各县(市、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切实发挥好自身推进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新招实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加强督促检查。把“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落实情况作为市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对成效明显的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改革的要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

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各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对已出台的各项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提高宣传效果。对社会和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及时回应。

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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