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改体改函〔2022〕177号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函
云浮新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文件精神,为持续做好我市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请各单位按照职责组织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根据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文件精神,本次检查范围包括正在开展招标活动和结束招标活动不足两年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范围内招标项目的3%,且抽查的项目中近一年内开展招标项目的比例不低于80%。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二、检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检查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重点关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环节;检查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
1.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2.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9.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
10.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11.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
12.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
13.明示或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评标标准、实施不客观公正评价。
14.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15.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
16.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17.不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违法干涉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18.其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对发生投诉举报的招投标项目要进行重点核查。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要进行重点核查。
三、工作要求
(一)责任分工。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请市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各部门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对县(市、区)对口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结果反馈。请市、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将检查报告及检查项目清单(见附件模板)于8月10日前反馈至本级发展改革部门,同时抄送上级对口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汇总后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局。所有检查材料必须建立台账,存档备查。
(三)问题处理。抽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出现,巩固检查成果。
(四)做好抽查结果公开工作。所有查查结果必须在“双随机一共开”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http://210.76.74.232/ApprLawPublicity/result.html#/result)及部门网站公开。
附件:检查结果反馈样板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杨健锋、陈达帆,联系电话:8103023)
招标投标项目检查表(参考示例)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 开标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或其组合):
检查人员(签名): 完成检查日期:
备注:招标投标活动检查内容不局限于表内所列事项,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增加检查内容,调整检查表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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