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被告人郑某、马某与孙某、郭某经商定后,于2016年至2019年间,组织北京健尔康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会员投资北京中圣明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理财项目,许诺高额回报,与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案件涉及集资参与人总计达200余人,非法吸收资金额累计达人民币1.1亿余元。
犯罪嫌疑人通过成立公司招募会员,并向公司会员推荐投资理财项目,利用合法公司外衣,通过宣扬投资理财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案件警示】
无论投资者成为何种公司的何种身份,公司承诺何种回报,对于任何投资理财项目,投资者应该格外谨慎,须知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切勿被高额利息蒙蔽双眼,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和防范犯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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