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金融类资金(基金)平台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效用,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2月16日上午,市金融工作局牵头组织全市金融类资金(基金)平台运营单位召开云浮市金融类资金(基金)平台提质增效暨业务联席会议,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黄丹丹主持会议。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团市委、人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云浮银保监分局、市融达公司、市普惠融资担保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金融类资金(基金)平台提质增效座谈会上,市金融工作局通报了目前我市共11个金融类资金(基金)平台的总体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在各金融类资金(基金)平台业务联席会议上,各业务主管单位分别汇报了各金融类资金(基金)平台2022年工作效益情况以及部署2023年工作计划,并对去年以来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和学习。
会议指出,截至2022年末,资金规模共15.0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共4.31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出资1.58亿元、市级财政出资1.83亿元和社会出资0.9亿元,详见附件),累计投放(撬动)贷款或投资6513笔共76.19亿元,其中2022年累计投放(撬动)贷款或投资3596笔共19.51亿元。由于我市的11个金融资金(基金)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且资金来源复杂,有的涉及省、市共同出资,受到省文件限制,因此目前仍不具备整合金融资金(基金)的条件。但为了更好地发挥其效益,会议强调:一是要强化信息共享。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定期收集整理各基金运行情况,定期组织研判,增强工作合力。二是要强化宣传推广。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利用网站、公众号等途径加大宣传,并通过组织宣讲会和进企业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让政策应知尽知。三是要优化做强资金(基金)。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继续优化流程,让资金申报更便利。同时建议本地财政配套资金未落实、资金未全部划拨到位的基金要尽快研究筹措财政资金,确保相关基金保持健康有序运行。四是要加强监管。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现有的资金管理办法对业务审核、资金发放进行管理,进一步落实各相关单位职责和资金的使用范围,确保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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