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购买: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先自主购机(列入国家补贴目录的机具),要求经销商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注意:在发票的明细栏需注明产品归档的名称及型号。在发票备注栏需注明产品的生产厂家、出厂编码和发动机号码,特别注意:对于购买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销售价1万元以上的机具,需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凭证。
(二)申请受理:申请者自主购买机具后,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
1、申请者为个人的,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广东有效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者为组织的,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3、对于购买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销售价1万元以上的机具,需提供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的支付凭证。
4、实行牌证管理类的拖拉机、收割机,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5、对于购买安装类机具(如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微灌设备、烘干机械、畜牧饲养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的申请者需要提供竣工确认书。
6、对于购买其他单机补贴额(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在5000元及以上机具需携带所购置机具提供给农机管理部门“见人见机见票”进行现场核实。
农机管理部门在收到补贴申请资料后及时将申请者信息及机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1份存档、1份交给申请者)盖章并交申请者签名确认。
(三)公示:农机管理部门按照《农业机购置补贴机具核试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试验)。在每批资金兑付前,将所受理的申请购机信息制作《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表》,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可交有关镇政府或镇农机管理部门同时公开公示,并公布镇政府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举报电话。
(四)兑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及时整理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提交县级财政局,由县级财政局复核无误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属于个人的,由县级财政局将补贴直接兑付到个人账户;属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由县级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组织银行账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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