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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浮市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制度及告知承诺制度事项的通知
  • 时间:2023-05-17 17:26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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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为深化“放管服”,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要求,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将云浮市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制度及告知承诺制度事项通知如下:

  一、容缺受理制度

  (一)容缺受理条件: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在具备登记受理条件,但缺少非关键性申请材料或非关键性申请材料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可提交容缺受理承诺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先行受理。

  (二)适用业务范围: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三)关键性申请材料:首次登记中的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变更登记中的证明变更事项材料;转移登记中的证明转移事项的材料;注销登记中证明注销事项的材料。

  特别提醒:承诺“马上办”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不适用容缺受理。

  二、告知承诺制

  (一)以下四种情形可适用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制:

  1.需要办理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的,如相关证明(包括单不限于: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穷尽一切途径仍无法获得的。

  2.符合有关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可出具书面承诺属于小微企业,免缴纳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

  3.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利益处分不动产权但无法提供证明其处分不动产权的行为是为被监护人利益的,可书面承诺系为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利益而处分的。

  4.办理不动产权证灭失/遗失补发,无法提供相关产权证复印件时,可出具书面承诺该产权权属属于其所有。

  (二)以下四种情形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1.申请人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2.申请人曾经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3.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电话确认、发函询问等方式发现申请人承诺情况不属实的。

  4.非公证继承业务中,被继承的不动产存在权属争议,或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

  三、具体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在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可按照上述适用范围选择适用容缺受理及告知承诺制,并提交相应的《承诺书》及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承诺书》不得由代理人代签。申请人因移居海外、身患疾病等客观原因不能前往登记机构现场签署的,应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承诺书》,申请人签署《承诺书》时,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并承诺:1.接受《告知书》全部内容;2.相关容缺受理内容/告知承诺内容;3.有关的登记事项;4.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登记机构收到适用容缺受理及告知承诺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时,应当检查承诺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申请人签章是否完整及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若承诺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要求申请人补充修改或不予受理;符合规定的,将申请材料和承诺书一并作为登记资料交后续审核。承诺书一式两份,由登记机构和申请人各保存一份。

  (四)适用容缺受理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把缺交的资料补充完整。若逾期未提供或补充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及时作出不予登记决定。

  (五)办理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不动产权证灭失/遗失补发登记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承诺公告需在县(市、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办理时限。公示期届满未收到书面异议且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予以登记。

  四、监管措施

  (一)事中事后监管

  对无法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而采取书面承诺代替的,登记机构应函询公安、民政、街道(镇)等相关部门查核。若发现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的,登记机构有权终止办理;如业务办结,登记机构将依职权直接更正或撤销依据承诺制作出的不动产登记,并由申请人承担因虚假承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惩戒措施

  1.适用容缺受理办理的登记业务,但违反承诺未在承诺限期内补充材料或补充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应作出退件处理,该申请人不得再以容缺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2.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情形骗取不动产登记的,将认定为违反告知承诺制。发生存在登记错误且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构应立即启动更正登记程序,依法予以更正,该申请人不得再次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若违反告知承诺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自认定违反告知承诺制起5个工作日内,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该申请人不履行承诺信息归纳报送至信用云浮平台,向社会公开失信行为,并列入不动产登记黑名单。

  4.若违反告知承诺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容错机制

  对采取容缺受理或者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除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名义谋求私利情况外,有关部门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容错机制相关规定办理,不对受理或审核要件不完成的情形进行处罚问责。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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