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今年7月,我市印发《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云浮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云医保发〔2022〕24号),落实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工作,对我市范围内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缓缴所属期2022年7月至9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22年9月底,全市受惠单位0.71万户,缓缴金额236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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