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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市级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四、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五、统筹协调市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八、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市级“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九、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安全可靠软硬件应用推广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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