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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信息与职能

【主管部门】云浮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云浮市区河滨西路65
号,联系电话:0766--8833499,邮政编码:527300。

【内设机构】市应急管理局分设科室12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和救灾物资保障科、应急指挥支援和预案管理科、综合协调科、风险监测减灾和评估统计科、火灾防治管理科、汛旱风灾害救援科、矿山安全监管和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科。下属单位有2个,分别为云浮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云浮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级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核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生产和使用情况。负责实施和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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