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舒婷 通讯员 云组宣)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部署,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于今年5月-7月组织镇村干部交流学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验,提高镇村干部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认识和能力。
通知明确,推进“两个全覆盖”,要求全市所有镇(街道)党政1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2021年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10万元的村党组织书记均参加交流活动;推行“两种模式”,要求各地分别组织开展“县内跨镇交流”以及“市内跨县交流”两类交流活动;突出“两个环节”,要求交流学习以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形式为主。通知同时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有关纪律要求,确保交流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为我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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