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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 时间:2025-11-13 08:2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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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29日至8月9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浮市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5年1月7日反馈督察报告。我市高度重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一体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截至2025年9月底,全市3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项,达到时序进度26项,大力推进2项;督察交办的154件信访件,已办结142件,阶段性办结12件,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将我市各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不足,一些地区和部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一些重点督查整改任务完成不到位,流域污染治理力度还需加大,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我市坚持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担任第一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印发《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着力压实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常态化跟进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等,本轮督察以来,开展专题学习7次,引导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三)印发实施《云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云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云浮市打赢打好“生态环境提质攻坚战”行动方案》《云浮市生态环境系统“一把手”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责任制》等,开展《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压实整改责任,推动相关生态环境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四)印发实施《云浮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聚焦西江干流以及罗定江、新兴江等重要一级支流,系统推进生活、工业、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重点领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2025年1-9月,我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县级以上及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五)印发《云浮市2025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主要问题整改清单》《云浮市2025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察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单》,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印发《云浮市生态环境系统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落实方案》,推进环境安全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环境安全治理。

  二、部分重要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不够有力,推动工作总是“慢半拍”。落实排水许可制度不到位,《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督察发现,罗定市、郁南县、云城区排水许可工作仍未开展,应发排水许可证底数不清。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各县(市、区)排水主管部门正全面开展排水户排查,督促排水户申领排水许可证。2025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排水许可证192个。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排水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管理、规范排水行为,每月调度许可发放情况。

  三、执行洗砂管理办法不严格,《广东省洗砂管理办法》规定陆地洗砂场所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及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督察发现,云浮市共有40家陆地洗砂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但均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中2家利用地表水生产未取得取水许可证。

  整改时限:2026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截至2025年9月底,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40家陆地洗沙场,经查5家不属于洗砂场、1家不在云浮市辖区范围,已完成整改16家,正在整改18家;利用地表水生产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2家陆地洗砂场均已完成整改。   

  (二)在市河长办统筹协调下,市有关单位根据职能督促指导有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强化陆地洗砂场用地审批监管,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排查整治,持续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完善洗砂场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市水务局强化陆地洗砂场取水许可审批监管,已督促指导罗定市完成对2家违法取水洗砂场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缴水资源费。

  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督察发现,在完善和细化覆盖全面的市、县(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正向激励、监督督办等方面的工作和机制还不健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本轮督察以来,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等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40余次,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60余次。

  (二)我市已印发《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着力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市环委办牵头督促指导市直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抓好主要职能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半年调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工作情况;正组织各牵头部门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

  (三)我市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考核机制,将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指标纳入《云浮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河长制责任落实不够彻底。云浮市2023年全年各级河长累计巡河9万余次,但重巡查、轻整治的情况较为突出。部分河流日常管护及治理不到位,督察发现,罗定市泗纶河泗纶镇河段、黎少镇河段及新兴县水台镇侨乡水支流河道均积存大量生活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新兴县稔村镇皮村水库被水浮莲全覆盖;新兴县稔村镇污水处理厂附近存在一排口直排大量生活污水至附近河涌,导致该河涌约300米河段达到黑臭水体标准;云安区都杨镇某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项目石材加工区自2024年5月开工以来,雨天产生大量浑浊泥水排入附近珠川河,相关部门虽及时发现问题,但截至督察进驻,问题仍未解决。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云安区已督促都杨镇某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项目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同时对淤积河道进行清淤,确保行洪畅通。

  (二)罗定市立行立改,组织泗纶镇、黎少镇开展“清漂”工作,已完成泗纶河泗纶镇河段、黎少镇河段河道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清理工作。

  (三)新兴县立行立改,组织水台镇、稔村镇开展“清漂”工作,已完成水台镇侨乡水支流河道生活垃圾、水浮莲等漂浮物和稔村镇皮村水库水浮莲清理工作。已于2025年6月底完成稔村镇污水处理厂附近黑臭水体源头排查,实行接管入户、雨污分流,已新建管网32公里。同时,做好日常管护工作,对排污渠进行疏通清理,疏通长度30米,清淤面积500平方米。

  (四)各县(市、区)一年两次开展“清漂”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并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了全市水域无成片水面漂浮物的目标。  

  (五)市河长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河长巡河履职责任,提升河湖保洁成效。2025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59288人次,发现问题1420个,已销号1413个,问题办结率99.51%;全市共清理河道长度731.76公里、水域面积42.51平方公里、水面漂浮物956.36吨,有效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六)市水务局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到矿山开展调研帮扶,提供水土保持技术指导,督促和指导矿山建设单位持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持续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各县(市、区)围绕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全市累计完成7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55座镇级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编制。2025年以来,新建镇级生活污水管网41.3064公里;云浮市城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累计完成管道铺设47.43公里,累计非开挖管线修复8.68公里。

  六、部分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长期被违规侵占,《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及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督察发现,罗定市生江镇污水处理设施建在罗定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罗定市黎少镇沿江路有民房占用泗纶河河道,新兴县某石料有限公司占用廻龙河河道堆放砂石及生产设备,上述行为妨碍行洪,影响岸线环境,相关部门长期未对此开展检查督办。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罗定市立行立改,已完成生江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黎少镇沿江路民房违规占用河道的建(构)筑物清理拆除工作,恢复河道原状。

  (二)新兴县立行立改,已完成新兴县某石料有限公司占用廻龙河河道堆放砂石及生产设备清理工作,恢复河道原状。

  (三)各县(市、区)举一反三,压实镇村两级河长巡查责任,将“清四乱”工作与美丽圩镇创建和乡村振兴等工作紧密联合,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四乱”行为,多渠道开展河湖疑似“四乱”问题排查整治。2025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四乱”问题整改94宗。

  (四)市河长办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发函督促罗定市、新兴县明确限期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恢复河道岸线环境。

  (五)市水务局强化督促指导,已督促罗定市、新兴县按照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完成清理整改。

  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云浮市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统筹谋划不足,监管不严,工作落实不彻底。建筑垃圾管控不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督察发现,云浮市及各县(市、区)均未依法制定有关规划;未严格履行建筑垃圾运输等环节的核准职责,2021年以来全市发放的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均已失效,建筑垃圾缺乏正规运输途径;云浮市共有6个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但普遍存在“吃不饱”甚至“吃不到”,罗定市建筑垃圾消纳场2021年投产以来仅收纳建筑垃圾1100立方米,新兴县、郁南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已建成但几乎未收纳到建筑垃圾,与此同时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突出,督察进驻期间发现4处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点,体量超过1.5万立方米,其中新兴县新城镇厚良村县城至太平镇路段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约1万立方米。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各县(市、区)加强建筑垃圾治理,按要求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制度;自2025年1月1日始,进行联单管理(纸质),电子联单平台准备采购服务。2024年以来,全市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343宗;办理建筑垃圾排放核准20宗,排放建筑垃圾30万吨;核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16家,核准车辆36辆。全市已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6座,处置能力659.97万吨;建成资源化利用企业3家,年处理能力30万吨。

  (二)各县(市、区)组织对建筑垃圾倾倒点开展治理,4处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点均已完成整改。2025年以来,全市共处理建筑垃圾违法案件13宗,罚款5.24万元。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建筑处理方案备案办事指南》和《建筑垃圾处置三证核准(审批)办事指南》,加强对全市建筑垃圾处置指导。成立云浮市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通过1+5的模式组织编制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已出初稿并在征求意见阶段,推动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7部门印发实施《云浮市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截至2025年9月,全市建成资源化利用项目生产线3条,累计处理能力30万吨/年。联合5部门印发《云浮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核准用地条件》,确保合法、有序开展建筑垃圾受纳处置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做好在建交通项目建筑垃圾处置的通知》,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在建交通项目建筑垃圾处置全流程监管,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一项目一方案”制度,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并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市水务局组织对全市水利项目建筑垃圾进行处置备案情况核查,落实源头减量措施以及四联单制度,依法处置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

  八、个别危废处置项目应建未建,广东顺福罗定市资源再生利用项目为省政府批准的补短板建设项目,主要处理钢铁企业产生的炼钢除尘灰等危废,要求2023年建成投产,但截至督察进驻仍停留在征地阶段,云浮市钢铁企业每年产生的约3万吨该项目可处理危废需跨省转运处置。

  整改时限:2026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广东顺福罗定市资源再生利用项目正在推进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地等相关审批工作。

  (二)市生态环境局优化服务指导,积极提供技术支撑,协同推进项目建成。

  九、生活污泥监管不力,督察发现,云浮市云安区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通过跨市转运处置污泥,在污泥运输车辆使用、污泥处置情况报告、转移联单备案、台账记录管理、污泥和废气检测等方面未规范落实相关规定,且未按环评要求工艺进行生产,进出库物料差距较大。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云安区已依法对云浮市云安区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发出处罚意见告知书,该企业现已自行关闭,并于2024年8月23日自行注销排污许可证。市生态环境局强化执法监管,已依法对云浮市云安区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12.5万元。

  (二)各县(市、区)已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污泥处置企业开展排查,重点核查污泥产生、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处置全过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头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依法依规处置污泥。2025年1-9月,全市12座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共产生生活污泥27143.5吨,55座(1座罗定生江镇另址重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共产生生活污泥112.966吨,均送往市内有资质的污泥处置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暂未发现生活污泥非法倾倒现象。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提升我市污泥处理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

  十、部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事项未达预期目标。云浮市涉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有17项,其中3项进展滞后。云浮市应于2023年年底前降低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积存量,由于重视程度不够,截至督察进驻,罗定市未完成该任务,其生活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仍未完成,填埋库区仍积存渗滤液超1万吨。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罗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于2025年2月完成B-2库区升级改造,总渗滤液处理能力约330吨/日,渗滤液积存量已降至安全线以内。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罗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问题督促指导,通过调研督导、发函预警等方式推动任务整改到位。

  十一、部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事项未达预期目标。应于2025年底前实现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以上,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网建设改造仍有较大缺口,2024年1—6月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20.06%,较2020年仅提升0.16%,仍为全省最低。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郁南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动工,正在开展建筑基础建设,累计完成总工程量27.13%。2025年1-9月,全市累计新增城市(县城)污水管网62.417公里,累计完成老旧管网改造7.266公里。2025年1-9月,市城区(含云城、云安)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31.8%,罗定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35.64%。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云浮市深入推进“厂网一体”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云浮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6年)》,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管网排查整治。截至2025年9月,全市共排查了101.13km2面积的污水管网,排查发现漏接258处、混接308处,已修复漏接162处、混接121处;排查发现污水管网空白区18.12km2,督促各地按计划推进完成空白区管网覆盖。

  十二、部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事项未达预期目标。应于2025年底前建成郁南县、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因统筹谋划不足,项目长期停留在选址征地等前期准备阶段,主体工程分别于2024年5月、6月才开始动工,进展严重滞后。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截至2025年9月底,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已建成投运;郁南循环经济环保项目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完成65.55%,厂区总平面施工完成86%。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强化统筹协调,实行周调度机制,密切跟踪进度,将建设进度定期专报市领导,并针对瓶颈问题及时提请协调解决。

  十三、个别地区群众身边问题解决不够彻底。罗定市是云浮市人口最多的县级市,高速发展的城镇化与城市原有规划、环境基础设施不匹配问题愈发突出。随着城市发展,位于罗定市中心城区的某纺织厂逐渐被居民区包围,产生的废气噪声虽然达标,但2019年以来仍被群众投诉不断。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截至2025年9月,某纺织厂已拆除纺织工序,纺织厂的搬迁准入条件已经省批复,新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批复,具备搬迁的前置环保手续。

  (二)2025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对某纺织厂依规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检查,督导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共受理环保相关的信访投诉4宗,已全部办结。

  十四、罗定市城区截污管网不完善导致五里桥河涌黑臭,该问题是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中全省唯一一宗尚未办结的群众信访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再次交办,督察发现,该河涌治理缺乏系统性,整治工作推进不力,部分河段仍为黑臭水体。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罗定市已组织开展五里桥河涌全流域摸排工作,截至2025年9月,已排查出 40个重点排污单位,并建立台账,已完成截污接入38个,正在施工接入2个。

  (二)罗定市积极实施五里桥河涌治理工程、罗定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等项目,统筹推进管网建设、截污纳管、清淤、泵站建设等工程。截至2025年9月,河涌总体清淤5.99公里,共排查出排污口747个,已截污684个,截污比例92%,新增建成截污管7.119公里;已在上五里和新风路分别建成污水提升泵站并投入使用。

  (三)罗定市结合“百千万工程”,开展五里桥河涌清淤疏浚、生态补水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工作,拟纳入罗定市河湖名录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五里桥河涌各断面及重点排污口水质检测,加强对罗定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根据水质报告显示,水体水质有所改善。

  (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涉五里桥河涌整治信访案件共8件,均为阶段性办结。自2024年9月以来,暂未收到五里桥河涌黑臭相关投诉。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罗定市五里桥河涌整治督促指导,2025年以来,开展现场调研督导3次,推动罗定市解决五里桥河涌黑臭问题。

  十五、个别地区森林资源管护不力。郁南县是我省重要水源涵养地和水土保持地,森林资源丰富,近年来大力推广深根南药种植,种植面积由2021年的3.4万亩扩张至2024年的4.8万亩,但相关部门在指导群众种植深根南药过程中工作不到位,毁林种植问题突出,涉及非法毁林种植面积13688亩,其中毁坏生态公益林6408亩,水土流失明显,区域生态功能受到影响。郁南县虽大力推进整改工作,但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足,立案查处和整改复绿推进缓慢,截至督察进驻,仅立案查处42宗,立案查处率为4.1%,复绿面积21030亩,整改复绿率为43.8%。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郁南县印发《郁南县整治违规毁林种植挖根类南药行动方案》,成立违规种植挖根类南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3个整治行动联合执法队,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全力提高整治效率。截至2025年9月底,郁南县涉及挖根类南药种植面积4.8万亩,其中需复绿的林地面积3.46万亩,已复绿2.16万亩,复绿率为62.6%;已完成非法毁林种植挖根类南药图斑复绿面积8254亩,完成59.88%,已复绿公益林图斑面积4328亩,完成67.5%;案件已调查核实734宗,立案628宗,办结挖根类南药案件602宗,查处率占调查核实宗数的82.02%、占立案宗数的95.86%;查处面积4018.37亩,责令补种树木48.34万株,共处罚款17.39万元。

  (二)市林业局成立开展毁林种植挖根类南药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云浮市开展毁林种植挖根类南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专项督导,督促指导郁南县规范树种选择、加强监督管理、加快复绿进度。

  十六、林业行政执法机制不够完善,多起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处理进展缓慢,督察发现,郁南县建城镇永同村某村民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搭建牛蛙养殖场,2023年6月调查至今未进行立案查处;已立案查处的罗定市罗平镇罗周围村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郁南县大方镇三和村某村民非法占用林地搭建养殖场等案件久拖未办,相关公司和个人目前仍在违法养殖。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进展:正在持续推进

  (一)郁南县建城镇永同村某村民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搭建牛蛙养殖场违法行为已依法查处并进处行政处罚;经核查,复绿效果不理想,已向当事人发出催告书,督促其按相关技术要求加快完成复绿。罗定市罗平镇罗周围村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郁南县大方镇三和村某村民非法占用林地搭建养殖场案件已依法查处并进行行政处罚,经申请、审批同意使用林地,已完成整改。

  (二)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我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业务培训班。

  十七、流域污染治理力度还需加大。西江云浮段全长110.9公里,是云浮市重要的生产生活水源,也是下游珠江三角洲的重要水源。近年来,云浮市不断推进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8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但部分工作落实不够彻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有欠账,流域水质达标及改善基础仍不牢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印发实施《云浮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聚焦西江干流以及罗定江、新兴江等重要一级支流,系统推进生活、工业、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重点领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进雨污、清污分流工程建设。2025年1-9月,我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县级以上及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严格落实和湖长制,压实河长巡河履职责任,常态化开展“清漂”和“清四乱”工作,2025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59288人次,发现问题1420个,已销号1413个,问题办结率99.51%;全市共清理河道长度731.76公里、水域面积42.51平方公里、水面漂浮物956.36吨,完成“四乱”问题整改94宗。

  (二)2025年1-9月,全市累计完成城市(县城)污水管网62.417公里,镇级生活污水管网41.3064公里;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县级以上及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积极组织申报簕竹河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成功入围专家评审。

  (三)市环委办、市河长办到各县(市、区)开展现场督导5次,发出《关于做好新兴县水污染防治暨跨界河湖水质问题整治工作的函》等督促函件5份,要求各地以流域为单元整体规划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十八、饮用水水源监管保护力度不足。云浮市对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重视不够,个别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规范。个别县级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滞后,未按要求在2023年底前完成规范化建设。

  整改时限:2026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云安区新坪路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已完成问题整改。云浮新区水厂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正在推进。

  (二)罗定市泗纶河上电站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已完成问题整改。

  (三)新兴县天堂镇大水坑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正在推进。

  (四)郁南云霄水库已阶段性完成问题整改,正有序推进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五)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对各县(市、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帮扶调研,定期调度并每月通报云浮市水污染防治信息,指导各地按照相关指引做好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工作。

  十九、西江码头岸线生态环境保护不够有力。云浮市依托西江黄金水道,大力发展港口经济,但在推动码头行业规范发展、西江岸线自然生态保护方面不够到位。码头清退整改工作滞后,根据《云浮市西江沿岸码头整治分类处置措施》要求应于2024年6月前完成清理的19个码头,截至督察进驻,仍有13个码头未完成,其中12个码头在西江水域岸线保护区、保留区范围内,影响西江生态环境保护。部分码头环境管理粗放,原料紧沿江边露天堆放。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云安区、郁南县政府已按计划开展剩余13个码头清拆工作,截至2025年9月底,已拆除2个,未清拆11个。

  (二)郁南县立行立改,已完成督察指出码头环保问题整改,交通部门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三)云安区、郁南县高度重视西江岸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强化西江沿岸码头常态化巡查监管,2025年以来,已累计组织执法检查200余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环境风险隐患70余项。

  (四)按照《云浮市西江沿岸码头整治分类处置措施》要求,“清理一批”码头已全部依法完成港口经营许可注销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云浮海事局依职责强化帮扶指导,协同推动云安区、郁南县完成码头清拆工作。

  (五)市县相关单位已按照职责定期开展巡查监管及突击检查,对非法经营的码头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处罚,已对5个码头进行立案调查。

  二十、个别码头未批先建,督察发现,云浮港都杨港区某码头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不符合现有港口规划要求,未完成相关手续就已施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云安区强化对某码头执法监管,督促项目业主单位积极对接交通、水务、生态、海事等部门完善各项手续,现码头已按要求停工整改。

  (二)市交通运输局已完成《云浮港都杨港区都友作业区规划修订》;已约谈项目业主单位,并依法查处某码头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三)市交通运输局已督促指导业主单位开展岸线申报工作,某码头一期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申请已通过交通运输部审批。市水务局已督促指导业主单位组织修改完善防洪评价报告,明确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已于审批通过《云浮港都杨港区某码头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云浮海事局对云浮港都杨港区某码头业主单位开展安全约谈,督促其完成岸线审批等手续后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

  二十一、城镇水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云浮市近年来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以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但由于管网历史欠账多,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低,区域水环境存在污染风险。2024年1-6月,全市城市(县城)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25.36%,全省排名靠后,但云浮市未系统开展管网排查工作,对管网运维情况底数不清,污水直排问题突出。督察发现,仅云城区中心城区南山河沿岸就存在多处污水直排口,南山河八和村断面水质2021年以来均为地表水Ⅴ类标准以下,未达到要求的地表水Ⅲ类标准。

  整改时限:2026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郁南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动工,正在开展建筑基础建设工作,累计完成总工程量27.13%。2025年1-9月,全市累计新增城市(县城)污水管网62.417公里,完成老旧管网改造7.266公里。2025年1-9月,市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31.8%(云城区30.97%、云安区36.32%),罗定市35.64%,新兴县49.84%,郁南县20.37%。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云浮市深入推进“厂网一体”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云浮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6年)》。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管网排查整治。截至2025年9月,全市共排查了101.13km2面积的污水管网,排查发现漏接258处、混接308处,已修复漏接162处、混接121处;排查发现污水管网空白区18.12km2,督促各地按计划推进完成空白区管网覆盖。

  (三)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督导,督促加快推进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加快整治中心城区南山河沿岸入河排污口。

  二十二、部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低效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进水负荷和进水污染物浓度低,2024年1-6月,已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中有2个县级、16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进水负荷率在30%以下,有3个县级、10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进水COD浓度在60mg/L以下。

  整改时限:2026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截至2025年9月底,云安区镇安镇白石河(圩镇段)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完成总体工程35%;郁南县镇区雨污分流暨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工程累计建成污水管网21.0049公里。2025年1-9月,全市累计新建城市(县城)污水管网66.678公里,镇级生活污水管网41.3064公里。全市12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中,11座进水COD浓度高于60mg/L,9座进水负荷率高于75%;55座(1座罗定生江镇另址重建)镇级污水处理厂中,44座进水COD浓度高于60mg/L,38座进水负荷率高于30%。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云浮市深入推进“厂网一体”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云浮市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6年)》,督促各县(市、区)围绕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指导各地科学规划,推动污水收集接管到户,污水该收尽收。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的函》,督促指导各镇(街)做好管网排查、镇域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评估工作,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推动污水处理费收取,全市有34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已收取污水处理费。

  二十三、部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于统筹不足、管网不完善,长期建而未用,督察发现,2020年建成的5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截至2024年6月仍未投入使用,2023年罗定市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临时处理罗定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约7000人产生的生活污水,但该处理设施长期闲置,大量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时限:2026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罗定市5个镇级污水处理厂(黎少、连州、太平、朗塘、龙湾)已于2024年7月份交工验收、投入试运行。

  (二)罗定市生江镇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易地重建的选址已确定,污水厂建设已纳入罗定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实施,项目的勘察和初步设计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罗定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处理已完成修复,当前正常处理生活污水。云浮市罗定市2022年城镇污水处理收集能力提升工程(三期)第一标段(罗镜镇)工程工程已完成招标,完成污水管网1354米。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强化督导,督促各镇(街)做好管网排查、镇域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评估工作,推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二十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短板。2023年省下达云浮市年度驻镇帮镇扶村资金6.05亿元,明确要求其中不少于20%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际安排资金1.07亿元,仅占17.7%,截至2024年6月,实际支出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为0.41亿元,支出进度仅为38.3%。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正在持续推进

  (一)我市安排2023年省下达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用于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共1.214亿元,占下达资金6.05亿元比例20.07%,各地均已按要求配套不少于20%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二)截至2025年9月,1.214亿元安排资金已形成实际支出0.5856亿元,支出进度48.24%。

  (三)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到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督导,评估各地进展情况,指导各地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支出。

  二十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短板。由于资金保障不到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问题普遍,省委巡视指出,全市已建1459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有283个未正常使用,占比19.4%。2024年第二季度省有关单位对云浮市11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28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较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到位、配套管网不完善等问题突出。督察组抽查发现,郁南县古勉村、罗定市山下马汗塘村、云安区下围村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运行不正常、出水水质不达标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省委巡视反馈指出我市283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使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74座,完成率61.48%,正在整改109座。抽查发现28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较差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正在整改20个。督察发现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运行不正常、出水水质不达标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

  (二)各县(市、区)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三种模式,加快健全完善出台长效管护机制,并严格抓好机制落实。云安区、郁南县、新兴县已完善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

  (三)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全力推动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组织开展成效核查,及时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

  二十六、畜禽养殖监管仍不到位。云浮市为畜禽养殖大市,共有6337个畜禽养殖场,其中规模以下3282个,相关部门对规模以下养殖场监管存在缺失,部分规模以下养殖场存在臭气防治不到位、粪污处理设施简陋等问题,污染防治水平较低。督察发现,新兴县稔村镇皮村和郁南县大湾镇五星村范围内10家养鸡场,云城区腰古镇某鸡粪回收站、新兴县车岗镇井头村鸡粪回收站,均无任何臭气防治措施,臭味严重;罗定市附城街道大昨村和云安区都杨镇双田坑村范围内2家养猪场,产生的粪污经收集池后溢流外环境。

  整改时限:2026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各县(市、区)严格按要求推进督察指出养殖场问题整改。截至2025年9月,新兴县稔村镇皮村和郁南县大湾镇五星村范围内10家养鸡场、云城区腰古镇某鸡粪回收站、新兴县车岗镇井头村鸡粪回收站均已完成整改。其中,养鸡场通过增加垫料更换和鸡粪清运频率降低臭味影响,清退新兴县车岗镇井头村鸡粪回收站,云城区腰古镇温国强鸡粪回收站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罗定市附城街道大昨村和云安区都杨镇双田坑村范围内2家养猪场已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无粪污溢流,已完成整改。

  (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指导,督促落实臭气防治措施。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云浮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2024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为89.8%。

  二十七、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不规范,督察发现,郁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面积较大、未及时落实喷洒除臭等措施,场内臭味较严重,2023年开展的旧场库区防渗系统修复改造工作未完成,环境污染隐患仍未排除;罗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部分区域未规范设置底膜及覆盖膜,库区积存渗滤液不断增加。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我市各有关县区已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作业和渗滤液处理设施规范运行管理监督工作,督促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频次开展地下水监测,及时排查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

  (二)郁南县城区无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已采用双层防渗膜复合衬垫结构的方式完成二期和旧场库区防渗升级改造并通过防渗检测。已邀请专家到填埋场进行技术指导并制定郁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地调查方案,正申请方案实施的专项资金。

  (三)罗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完成B-2库区底膜及覆盖膜铺设。罗定市住建局督促填埋场运营公司增加应急处置设备,推进库区积存渗沥液处理。填埋场场内整体垃圾渗滤液积存量已降至1500m³,在安全线以内。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督促指导各地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十八、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部分镇级生活垃圾中转站管理不到位,督察发现,郁南县桂圩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渗滤液收集管道破损,云城区思劳镇、罗定市华石镇生活垃圾露天堆放中转站前空地,罗定市罗镜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过程未落实渗滤液收集措施,高浓度污水直排外环境,臭味严重。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云城区思劳镇垃圾压缩中转站、罗定市华石镇垃圾中转站、罗定市罗镜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和郁南县桂圩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已完成问题整改。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云浮市镇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标准(试行)》,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二十九、一些传统产业环境保护水平不够高。云浮市协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力度仍有不足,部分传统产业绿色化水平有待提升。石材产业是云浮市传统支柱产业,但云浮市推动石材产业转型升级较慢,全市7301家石材企业仅70家规上企业,占比不到1%,大部分为小微企业,产业环保水平仍然较低,督察组抽查16家石材加工企业,部分存在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危废贮存场所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甚至个别企业存在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云城区、云安区强化对石材加工企业环保监管,迅速督促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开展整改,要求企业提升环保管理水平,督察组指出的16家存在问题的石材加工企业均已完成整改。2025年10月,举办第二十二届云浮国际石材科技展览会暨第十六届云浮石文化周,进一步推动石材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云浮石材品牌影响力。

  (二)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指导石材加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坚持送法入企,推进石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推动行业清洁化生产。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持续推动企业培优扶强和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已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6家,成功推动云城区石材产业集群入选2025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强化金融支持,已累计为458家石材企业提供应急转贷业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累计为875家石材企业提供担保业务。

  (四)市发展改革局积极为云浮国际石材产业城主园项目争取专项债和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

  (五)市市场监管局压实属地责任,加大无照经营石材加工企业的排查力度。截至2025年9月,云城区、云安区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均已落实整改。

  三十、陶瓷、凉果产业为新兴县重点发展产业,但部分企业环保意识缺乏,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广东某建材有限公司、广东某陶瓷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废水直排附近池塘,广东某陶瓷有限公司磨棒车间产生大量粉尘未收集处理,此外新兴县良田工业区内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多家陶瓷企业瓷土原料运输存在洒漏,道路扬尘漫天,路面大量积土进入雨水渠,形成“牛奶沟”;新兴县凉果工业城内3家凉果生产加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到位,设施出水超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新兴县强化行业监管,组织陶瓷、凉果行业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出台《新兴县凉果加工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结合双随机和专项执法行动,组织相关镇和职能部门进厂入企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加大陶瓷和凉果行业的环保宣传力度。

  (二)新兴县已立行立改完成督察指出3家陶瓷企业环境管理问题整改。出台《新兴县凉果加工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对3家凉果企业超标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立案处罚;督促指导凉果工业城内凉果企业开展生产废水转移深度治理。组织实施新兴县良田工业区落实扬尘治理,定期开展工业区地面、雨水渠保洁、清淤工作。截至2025年9月底,良田工业区道路喷淋降尘主管、支管设施建设已基本安装完成,定时定点开展喷水抑尘。同时,强化运输监管,查处约100宗涉良田工业区的超限超载案件,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生态环境局强化执法监管,立案处罚凉果企业环境违法案件3宗,罚款金额38万元。

  三十一、省级工业园区环境监管有待加强。部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执行不到位,督察发现,云浮郁南产业园区、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等2个园区未按时完成规划跟踪评价,罗定市电镀工业生产基地未开展生产废水中水回用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

  (一)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规划环评已重新编制完成,并于2025年8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二)罗定市电镀基地的中水回用项目于2025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中水回用系统设计的进水量为1250吨/天,产生的中水回用量为750吨/天,中水回用率不低于60%。

  (三)云浮郁南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已重新编制完成,并于7月14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四)市生态环境局强化指导帮扶,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对接规划环评编制存在问题,推动规划环评通过审查。

  三十二、省级工业园区环境监管有待加强。一些工业园区违法用地整改滞后,近年来园区内一些项目急于落地开工,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2020年至2023年4个园区累计存有未批先建违法用地3145.07亩(其中耕地157.19亩),云浮市要求2023年底前实现违法用地基本清零,但截至2024年6月仍有950.34亩(其中耕地72.14亩)未完成整改,占比30.2%(其中耕地45.9%)。

  整改时限:2026年年底前

  整改进展:达到时序进度

  (一)截至2025年9月底,已完成整改2624.32亩,整改率83.44%,正在整改520.75亩。

  (二)市自然资源局对四个园区开展飞行检查,分别发出工业园违法用地整治通知,督促各地迅速部署制定方案,推动园区违法用地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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