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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 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
  • 时间:2025-06-30 15:25
  • 来源:云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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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云浮融媒记者 陈旭) 近日,云浮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云浮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25年6月25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是云浮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和严格土地管理要求的重要实践,旨在严守耕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全面规范和严格管控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为高质量、可持续的城镇化与区域发展开辟全新空间。

  2023年9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云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简称“云浮总规”)。“云浮总规”科学划定多项关键指标:耕地保有量107.7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97.2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183.56万亩、城镇开发边界40.38万亩。同时,构建起“1个中心城区+3个县城(城区)+10个重点镇+38个一般镇”的四级城镇体系,有力推动县城城镇化进程,分类引导城镇建设,形成定位清晰、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协同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格局。

  根据相关规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后原则上不得调整,边界外建设需按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此次《通知》的出台,是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严格遵循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经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的成果。

  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权威性与严肃性、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方面,《通知》发挥关键作用。其一,落实规划刚性约束,明确边界内集中建设、边界外严格管控原则,确保“云浮总规”核心内容刚性落地,杜绝规划执行的随意性与偏差;其二,引导用地向边界内集中,通过政策导向,优先将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于边界内,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构建更集中、高效、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减少对生态敏感区域的影响;其三,避免用途混淆,严格遏制边界外随意开展城镇建设活动,防止城乡用地结构混乱、土地碎片化,维护土地用途的清晰界定与整体协调性。

  规范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是《通知》的重要着力点。一方面,统一规范审批流程,清晰界定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界定标准、适用范围、审批权限、管控要求及监管责任,为申请与审批工作提供明确、统一的依据,消除操作模糊地带;另一方面,严格管控准入,对边界外建设情形设定严格条件与程序,确保只有确有必要且不可避让的关键项目方可获批落地,提升土地使用决策精度与管理效能;此外,积极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将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引导至边界内集中建设区域,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或低效用地再开发,显著提升单位土地利用强度与产出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通知》还着力优化资源配置,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针对国家、省、市无法避让于边界外的重大基础设施、重要产业项目、民生设施或“百千万工程”项目等,《通知》建立规范审批程序,确保项目在严守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合法合规落地,避免因规则缺失导致项目停滞,保障关键工程按时推进。

  在强化监管与执法、维护城乡建设秩序方面,《通知》同样作出明确规定。一方面,明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责任,加强从源头审批到后期核查的全过程监管,形成闭环管理机制;另一方面,为规范管理提供依据,严厉打击和预防城镇开发边界外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违法用地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城乡建设长远稳定。

  此次《通知》的实施,是云浮在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管理领域的重要突破,将对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城乡建设秩序产生深远影响,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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