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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时间:2018-11-26 16:02
  • 来源: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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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

事项

抽查

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

方式

1

公共场所

卫生

公共场所

经营单位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拒绝卫生监督;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现场检查

2

生活饮用水卫生

饮用水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

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在引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

3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消毒产品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消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单位

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生产,不按照要求开展卫生安全评价工作,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现场检查

4

学校卫生

学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拒绝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现场检查

5

传染病

防治监督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

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根据职责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7个方面。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现场检查

6

医疗

卫生监督

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情况。主要是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是否存在超出核准科目、登记范围开展医疗活动;开展某些特定医疗技术是否取得相应的技术准入证明文件(器官移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限制开展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等);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合格证等);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情况,包括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设备上证情况、新改扩建放射诊疗项目卫生审查申报情况,放射防护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等。

《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美

容服务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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